无论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辩护,很多当事人委托律师时,都会问问律师:“有没有关系?”
本期B1版的报道中,就有一位自称“有关系”的律师,因为构成诈骗等犯罪,被法院判处了18年的有期徒刑。当事人付出了大量金钱,结果证明全都是“冤枉钱”。
大多数当事人对法律以及司法运作知之甚少,反而格外迷信所谓“关系”。而真正身处其中的律师反而知道,要想在诉讼中获胜靠的是法律和证据,而不是虚无缥缈的“关系”。
毕竟,一起案件需要经过一审、二审,加上审判监督程序乃至办案责任终身制,凭“关系”就想颠倒黑白,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那些张口闭口“有关系”的律师,其专业水平究竟如何,倒是需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了。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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