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感谢检察官给我机会让调解员帮我们解决矛盾,老沈如今谅解了我,以后我肯定跟他好好相处……”近日,在松江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时冲动打伤牌友的王某信誓旦旦地做出如上保证。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通过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松江区司法局的检调对接,终于达成了和解。
本案也是将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的检察职能生动体现。
【调解过程】
2021年夏天,王某与牌友沈某一同相约打牌,沈某指责王某出牌错误,王某立即予以反驳,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致沈某右膝处右胫骨平台、右腓骨头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次月,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王某主动投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至松江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王某犯罪行为较轻,主观恶性小,具有自首情节,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只是赔偿金额尚未谈妥故迟迟未达成和解。因此,在征询过两人意见后,于2022年12月20日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将该案移交至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在调解员沟通协调期间,检察工作仍在继续。在了解过双方的生活状况后,松江区检察院在职能涉及范围内对沈某给予了司法救助,提升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终于,在调解员一次次释法明理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事后,为确认当事人之间恢复和睦关系,做到定纷止争,承办人多次电话回访,进一步矫正了王某的思想及行为,保证其赔偿到位,确保和解效果延伸至案后,让双方真正握手言和。
【调解心得】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努力做到和谐司法、息诉止争,依法依规主动将部分检察工作融入到社会大调解格局之中,去年底,松江区检察院和松江区司法局建立了“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双方会签《关于加强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松江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工作细则》,就合力搭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平台,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攻坚达成共识。
王某故意伤害一案,正是该模式建立以来成功化解的首起刑事和解纠纷,该案的成功和解为机制运行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
在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背景下,“检调对接”以新观念适应刑事检察新变化,进一步彰显“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温度,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盼。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搭建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是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的体现,是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的具体作为,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松江区检察院将用好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以积极能动的履职推动检调对接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司法为民质效,以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该院表示,将继续从案件实际出发,依法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法律责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在“检调对接”工作中保证全程监督调解的保密性、自愿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了解当事人悔过与谅解情况,防止强迫调解、违法调解,防止有害公平正义的情况发生,努力画出当事人之间最大的同心圆,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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