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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总规获批

力争实现水乡客厅至虹桥枢纽30分钟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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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季张颖  胡蝶飞

本报讯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空间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该《规划》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提出,要建设“轨道上的示范区”,力争实现水乡客厅至虹桥枢纽30分钟可达,至浦东机场90分钟可达。据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全域,约2413平方公里。

《规划》强调,示范区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不走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路。在坚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安全管控底线的基础上,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规划》明确,示范区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江南水乡特色,构建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开放式、绿色化的区域一体空间布局,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构建“一心、两廊、三链、四区”的生态格局、“四带多区”的农业发展格局和“两核、四带、五片”的城乡空间布局。

《规划》另提出,示范区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

此外,《规划》还强调,示范区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聚焦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清水绿廊,统一示范区环保排放标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国控断面优Ⅲ类比例100%。同塑江南运河、太湖一黄浦江、嘉兴一吴淞江三条历史文化带。

促进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共建共享,到2035年,争取在示范区布局6处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布局3处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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