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周轶
本报讯 近日,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住户在自家电表中“植入”铜丝6年多盗电8万多度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罚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7月的一天,松江供电公司经后台数据分析,发现新桥镇某住户用电记录出现严重异常。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在该住户居民即被告人陈某某及物业人员的见证下,对该用户电表进行了检查,真相终于大白:原来电表被人动了手脚!
工作人员发现,2015年1月11日电表有开盖记录,表中某处被人为加了根铜丝,为掩人耳目,还把铜丝涂成了黑色。该铜丝加装使得一部分电流不经过电表计量,从而使显示的电费减少。经实测,该户电表计综合误差慢走81.4%。该住户实际少交电量8万多度,电费3万余元。供电公司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要求陈某某补交电费本金3万余元并缴纳电费本金3倍的违约使用费。
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供述,因一时贪心,想占点小便宜,他就在用电上起了歪心思,改装电表后,电表显示家里用电量确实比实际用电量少了很多。自2015年开始偷电后一直未被发现,他还暗自庆幸此举神不知鬼不觉,直至2021年7月被大数据“找到”。
后陈某某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补缴了电费本金及违约使用费共计15余万元。“偷鸡不成蚀把米”,陈某某追悔莫及。很快,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松江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陈某某对于其所居住房屋内的电表,通过表计内部进出线短接的方法改装电表,使计量电流小于实际电流进行窃电。经检定,松江供电公司损失电费共计3万余元。到案后被告人在家属帮助下补缴电费及违约使用费共计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电力,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陈某某补缴了电费及违约使用费,并预缴了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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