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社会

“董事长”带你投资赚百万?

空壳公司成为其伪装身份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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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黄迪

本报讯  在名为“巴菲特家族老板孵化器”的群聊中,自称“杨百万”的董事长宣称跟他学投资就可轻松月入百万,市民管女士轻易地选择相信,并先后向“杨百万”转账10万余元,最终发现自己被骗。日前,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杨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2年7月初,市民管女士加入了一个网络群聊,群名为“巴菲特家族老板孵化器”,群聊中有一名经常发言的网友引起了管女士的注意。这位网名为“杨百万”的网友自称是公司董事长,有途径培训学员投资理财达月入百万,并经常在群聊中推介各种投资项目。通过群聊深入了解,管女士还发现杨百万确实担任了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这为管女士上当受骗埋下了伏笔。同年7月中旬,管女士与杨某某现实中见了一面,杨某某推荐管女士投资公司原始股、招募其担任股东,并称公司上市后就可获取丰厚回报。

短短的十几天后,财迷心窍的管女士最终还是踏入了精心编织的骗局。2022年7月21日至8月12日,被告人杨某某先后以投资某圣公司获高额回报、投资孔子商学院担任副院长、投资凤凰资本任副总裁、投资某成公司获取高额回报等理由骗取管女士10万余元。直到同年9月,管女士家人得知了投资一事,才发现其被骗。

空壳公司成为杨某某伪装身份的道具。“上海某升公司是我在2017年就注册的一个空壳公司,我没有实质性的业务,在外面骗人的时候用公司董事长名义更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到案后被告人杨某某交待。

“本案中,被告人杨某某谎称本人是公司高管,实际上没有可以月入百万的渠道,也没有实质性经营的企业。其从结识管女士之初,就怀有坑蒙拐骗之心,意欲诈骗他人财物用于其日常挥霍。”承办检察官介绍。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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