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芦苗苗
本报讯 还没见面就对你“嘘寒问暖”,聊几次天就对你“情根深种”?以为是“一见钟情”的爱情,未曾想却是对方精心编造的陷阱。近日,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白某与李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恋爱期间,被告人白某为搞些闲钱通过相亲交友平台结识了被害人,并相互添加了微信好友,被告人白某用化名与被害人网恋,骗取对方信任。
被告人李某知晓后,并未阻止白某,而是伙同白某编造“患有阑尾炎需做手术”等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钱款。被害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共向被告人白某方转账近30万元,后被告人白某、李某将钱款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寄语:
不要轻信一些交友平台或婚恋网站中塑造的“白富美”“高富帅”人设,犯罪分子往往会针对不同对象打造不同身份,具有极强迷惑性。即使聊天频率再高、相识时间再长,也应该验明真实身份后再投入感情。
对于对你嘘寒问暖的陌生人,不论说的话有多么好听,谈及到财物往来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谈及借钱、投资等话题,十有八九是诈骗。
与对方失去联系后不要删除聊天记录,保存好平时聊天的文字证据、经济往来的购物小票等,第一时间去辖区派出所报案,向警方寻求帮助。完整的证据、及时的报案有利于后续的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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