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综合

区残联与检察院联合会签 让爱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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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顾家奇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与静安区残联于近日联合会签《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就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交流。

《意见》规定,静安区残联在工作中发现残疾人的人身权、财产权遭受到犯罪侵害,残疾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书、调解书等情形,涉及公益诉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领域线索可直接移送至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中发现残疾人劳动就业、无障碍环境、教育、康复、社会保障、文化生活、信息安全等方面权益受到侵害,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可将相关情况与区残联及时沟通,适时邀请区残联参与案件跟进调查、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工作。

此外,双方还将共同加强对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指引,倡导保障残疾人权益法治氛围;总结辖区涉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事例,联合向社会发布;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

“共同学习活动正当其时,《条例》的实施明确了上海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具体工作,这次探讨能够帮助辖区内各社会成员平等、充分、便捷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静安区人大代表李英说。

“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在先前的工作中,就辖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进行监督,开具‘检察药方’,如今与区残联、志愿者团队深化合作,将更有力保障残疾人和弱势群体权益。”静安区政协委员刘悦说。

盲道作为引导视觉障碍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的无障碍通道,是视觉障碍者赖以安全行走的必要保障。2021年,静安检察院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行动,发现一些地铁口、公交站点、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周边的盲道长期被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占用,给视觉障碍者出行造成不便。

静安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方对盲道被擅自占用的违法行为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不仅通过召开现场整治会议,对检察建议涉及的16处问题整改完毕,而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力求做到源头治理:盲道布局更合理,通过实地查勘调研,重新进行非机动车划线设计,重新布局地铁站等交通繁忙路段非机动车停放区域,避免盲道被侵占;道路停车、行车更规范,辖区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约谈共享单车企业,加强对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对外卖配送队伍、沿街商铺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建章立制更长效,落实“固守+巡查”模式,组建巡查队伍,加强巡查力度,并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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