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2023年2月16日至5月16日是今年的禁渔期,偏偏还有人“顶风作案”通过非法捕捞水产品牟取利益。近日,青浦公安分局破获了今年第一起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案件。
3月初,青浦警方在日常工作中获悉有人在本区相关水域使用违规渔具进行电捕鱼,水上治安派出所会同金泽派出所进一步加强相关水域巡查力度。3月4日21时20分许,民警巡逻至太浦河水域时发现三名男子正在使用自制违规渔具进行电捕鱼,当场查获水产品50余斤,自制违规渔具一套。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三人交代,他们吃过晚饭,想去河里再捞点鱼吃,于是从嘉善驾船出发,行进至太浦河水域后拿出自制的渔具进行电捕鱼,这些捕捞的水产品,主要用于满足三人的口腹之欲,吃不完的则会低价出售牟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三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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