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上海出台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

提升专职消防队队员职业保障水平

本文字数:943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管理规定》明确,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或者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到达辖区边缘距离较远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属于全国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的乡镇政府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同时《管理规定》明确提升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水平。

《管理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具体承担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配备办公场所和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所需装备。

《管理规定》完善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要求。专职消防队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的重要补充力量,此次《管理规定》调整完善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队范围为: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或者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到达辖区边缘距离较远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属于全国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的。细化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建队范围,进一步明确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大型企业类型为:大型火力发电厂、民用机场、港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装卸专业码头、大型修造船厂、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维修基地;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等。

《管理规定》固化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经验。《管理规定》明确了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的设立范围和建设要求,并基于微型消防站就近、方便、灵活等特点,明确了四类工作任务:一是开展防火巡查,二是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三是疏散人员和控制火势蔓延,四是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管理规定》明确提升职业保障水平,包括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薪酬标准,明确应当与其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风险相适应,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为专职消防队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明确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积分,并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范围;明确消防志愿者队伍的激励与保障措施。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提升专职消防队队员职业保障水平 2023-03-22 2 2023年03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