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男子以爱为名诱导共同买房 诈骗70余万元

虹口警方成功侦破一起买房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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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近日,虹口警方成功侦破一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涉案男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市民苗女士来到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嘉兴路派出所报案称,其被未婚夫陶某诈骗了70余万元。2021年7月,苗女士在饭局上认知了陶某。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后于同年10月正式订婚。此时,陶某提议共同购置结婚新房,苗女士欣然同意。于是,两人选中了一处价值355万元的房产。交易期间,陶某表示自己与中介公司熟识,苗女士信以为真,将购房事宜全权托付给陶某。截至2022年1月,苗女士累计向陶某所谓的“房东账户”内打款70余万元。因陶某定期反馈购房手续办理进展,苗女士一直未产生怀疑,直到最近陶某开始失联,才感觉被骗,遂报警。

接报后,虹口警方即开展深入调查,发现陶某仅向房东支付了5万元现金,苗女士转账的账户并不属于房东,而是陶某朋友孙先生的账户,到账的资金都会第一时间被陶某提现。调查中还发现,房东曾将房款催收函邮寄到至陶某的居住地,要求陶某尽快支付房款,而苗女士对此全然不知。警方遂认定陶某涉嫌诈骗犯罪。今年2月27日晚,虹口警方根据苗女士提供的线索,将陶某抓获到案。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陶某对其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交代,所谓的“共同购置结婚新房”是其骗人的幌子,定期向汪女士反馈的“买房办事进展”,皆是虚构杜撰。由于其是失信人员,无法使用银行卡,陶某便将好友孙先生包装成房东的丈夫,以此诱骗苗女士转账。其还通过注册微信小号,冒充苗女士与房东沟通,以便偷偷销毁房款催收函,目的就是为了拖延时间,骗得的70万元钱款均被其用于偿还外债、日常消费等个人开销。

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虹口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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