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法治重点

5600万!首次拍卖执行公务机

该架飞机的成功处置,是上海金融法院解决执行难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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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首次拍卖执行商务飞机 本版摄影 通讯员 陈伟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4月7日,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上海金融法院执行法官将一架湾流G450公务飞机的钥匙郑重交予买受方,并主持办理了资料交付及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这也意味着,上海金融法院执行的首架公务飞机顺利处置完毕,共为申请执行人兑现胜诉权益5600万元。

这架公务飞机是谁的,为何会被司法拍卖?又是谁竞拍成功,买下了它?这起“公务飞机执行案”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近日,记者专访了该案执行法官、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金殿军。

1.05亿融资租用公务飞机,逾期未付租金

“我们其实已经做好了二拍的预案,没想到一拍就成功了。”与记者谈起时,金殿军仍难掩喜色。

今年3月10日,上海金融法院执行的首架公务飞机以5600万元的最高价拍卖成功,竞买人是来自吉林的一家供应链科技公司。

这起飞机执行案,还要从2018年说起。

2018年9月21日,上海一家飞机租赁公司(下简称租赁公司)与广东一家知名民营企业(下化名简称“易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租赁公司支付1.05亿元购买一架湾流G450公务飞机出租给易公司使用。

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易公司应按季度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每季度租金为600余万元。如延迟支付租金,承租人应每日按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罚息,租赁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然而,在支付了四期租金共2600余万元后,自2019年12月起,易公司因出现资金问题开始欠付租金。租赁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后,一纸诉状将易公司诉至上海金融法院。

经一审审理,上海金融法院判决双方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易公司除应将公务飞机返还租赁公司外,还应赔偿租赁公司各项损失合计8700余万元;双方可以协议折价或将公务飞机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易公司的赔偿付款义务等。

一审判决作出后,易公司不服并上诉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易公司申请撤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日裁定准许易公司的撤诉请求,一审判决生效。

赴萧山机场现场查封,组织线上交付和解

“判决生效后,易公司迟迟未履行义务,不仅没有将飞机交还给我们,还拒不支付判决确定的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后,租赁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飞机和其他资产的执行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飞机是在大范围移动的,具体位置难以查找,这也是本案的难点所在。”金殿军告诉记者,“我们发出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易公司消极不予配合,始终不主动告知飞机所在地。只有尽快找到飞机并予以查封,才能掌握执行工作的主动权。”

因此,当得知涉案公务飞机停放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后,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尽管彼时疫情严峻,仍决定立即动身前往进行查封。

鉴于机场属于特殊管理的场所,动身前,执行法官做足了预案:与机场确定查封流程,按照要求在线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2022年2月15日元宵节,金殿军带队紧急赶赴萧山机场,果然找到了涉案飞机,并第一时间完成了查封。飞机查封了,接下来重点就是如何推进案件执行——是进入司法处置程序还是组织双方和解?这成为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选择题。

“被执行人得知飞机被查封后,态度即发生了180度大转变。”金殿军说,“被执行人是一家民营企业,当时仍想继续租用飞机开展业务,且表达了配合完成交付的意愿,希望能由法院主持进行和解。申请执行人也向法院表达了和解意愿。”

考虑到疫情对后续评估拍卖工作带来的影响,公务飞机短时间内可能无法满足上拍条件。而当时飞机的部分零部件已有故障迹象,在长时间停放的情况下,如再不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将对飞机价值产生极大影响,无疑将对双方当事人权益造成损害。“综合考量后,我们认为执行和解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双方的权益。”

在执行当事人磋商和解方案的过程中,上海金融法院在因疫情无法赴现场的情况下,通过在线视频方式组织双方完成了飞机钥匙以及机上私人物品的交接,并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准许其委托的托管服务公司对公务飞机进行维修保养。在法院的监督下,至拍卖成交之日,托管服务公司累计对飞机完成了20余次维修保养。2022年8月,在上海金融法院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通过在线执行系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兑现胜诉权益5600万元

然而,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易公司因资金链问题未能按照约定给付款项,租赁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飞机自查封后一直停放在机场,停飞时间越长,价值贬损越厉害,越不利于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我们当时都很焦急。”金殿军告诉记者。恢复执行后,法院第一时间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飞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7990万元。在充分考虑飞机现状等因素后,双方最终对评估价值予以认可。经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最终确定为5600万元。

今年2月23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司法拍卖公告,拟于3月7日至3月10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公务飞机。

3月10日上午,买受人吉林某供应链科技公司以560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并于3月22日交纳了拍卖价款。3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拍卖成交裁定并送达了买受人。

据悉,与普通动产不一样,飞机作为强监管的特殊动产,交付及变更登记手续非常严苛,除飞机主体及钥匙的交付外,还包括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维修保养记录等多项材料的交接以及网上变更登记备案等。“为避免后续争议,我们还在现场监督申请执行人网上提交了飞机的注销申请,要求买受人在注销申请被民航管理部门核准后立即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法院报告。”

4月7日,上海金融法院执行法官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将飞机钥匙及相关资料交予买受方,公务飞机顺利完成交付。据悉,当天完成交付后,5600万元的执行案款将及时发放至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占全市33.48%

首架飞机的成功处置,正是上海金融法院积极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缩影。

记者注意到,就在飞机交付当天,上海金融法院又发布了一则司法拍卖公告。这一次,拍卖标的是评估价值5200余万元的近千块玉石原料。

从公务飞机到大批量玉石,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局长钟明和执行同仁已经习惯了如此“丰富多彩”的涉案财产。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涉案标的金额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二是执行中涉及的财产种类多、价值高、处置难度大。

据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初次执行案件3898件,涉及标的金额2679.10亿元。其中,2022年初次执行收案数量为1588件,同比上升56.45%;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1378.30亿元,占全市的33.48%。建院四年多来,上海金融法院案拍比高达4.13%,位居全市第一。

近年来,上海金融法院积极作为,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迈进:推动金融案件执行方式改革,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推出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机制,创设交易所内处置股票的新形式;探索金融非诉行政执行集中管辖机制,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同执法……在发起处置的394项财产中,368项财产通过竞买、以物抵债、第三人购买等方式处置成功,累计为申请执行人兑现胜诉权益501.4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全部执行案件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210件,占5.39%,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80.25亿元,占6.73%,数量和标的金额均占有相当的比例。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执行中,关于租赁物如何返还、处置等争议较大。”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局长钟明告诉记者,此类案件执行中,对于返还融资租赁物义务是否包括拆除、运输、保管、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的负担、能否返还的判定以及无法返还租赁物时应如何确定其价值等问题都存在较大争议,这也往往导致执行程序无法顺利推进。

“今后,我们将积极回应金融改革创新对司法的需求,妥善处理融资租赁物取回等新类型案件,并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金融案件执行规则体系。”钟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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