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张嘉煜
本报讯 两男子深夜至河道内摸河蚌,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松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发时,松江公安分局佘山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人民北路百花港桥北100米处的一条河道时,看到有两辆小货车停在河边,两男子穿着连体皮衣在河道内行走,疑似在摸河蚌,遂上前核查。发现车上已放着几袋河蚌,遂当场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交代,二人相约摸河蚌赚点“零花钱”,自己也可以食用。经称重,9袋河蚌总重达611公斤。
另据了解,完成调查和取证后,当晚民警已会同林业部门将所有查获的河蚌放生。警方表示,河蚌亦属河道生物,对净化河道大有益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黄浦江及本市其他内陆水域禁渔期:2月16号12时至5月1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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