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今年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801人次,检查相关单位3319家次;重点查处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等违法行为,对49家违法主体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72万余元。
在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上海我恋你电动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案中,2022年7月,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在调查某电动自行车经营部拼改装电动自行车一案中发现其销售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存在可疑线路。经检验,该电动自行车存在多余线路,可篡改车速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上述产品系从当事人处购进。
经查,2021年6月至11月,当事人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购入涉案电动自行车共计100辆并全部销出。另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7月在经营地将2辆“爱玛”牌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仓、车座等部件进行改装后售出。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处罚款209581元,没收违法所得5426元。
在另一起上海行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案中,2022年7月,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消费投诉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从事电动自行车“共享蓄电池”出租业务时,通过换电APP向用户提供额定电压为60V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运营的共享换电柜内存有待租的额定电压为60V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电池电压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48V电压。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的行为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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