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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意见出台

到明年底,周探访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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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夏天

本报讯  到2024年底,上海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达到100%。近日,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上海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上述目标。

《实施意见》指出,主要目标是到2023年底前,全市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各区结合实际细化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形成服务对象名单库,组建服务队伍,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达到100%,提升服务效能;到2025年底,建立探访关爱服务规范,探访关爱工作高质量开展,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并推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做到精准到村(居)、到户、到人。区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医保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共享高龄独居、高龄纯老家庭等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残疾老年人的基本数据。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意愿,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各区民政部门要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居家安全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政策资源链接服务及其他个性化服务。

各区民政部门要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养老服务机构、基层老年协会、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养老顾问、“老伙伴”志愿者、社区民警、社会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物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力量。

《实施意见》要求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每周探访关爱不少于两次,在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增加关爱频次。在传统节日、恶劣天气等特殊时间节点要增加探访频次,做到每日关爱。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要求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例如当出现台风、高温、低温等异常天气预警及其他自然灾害时,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应第一时间联系老年人及其家属,告知并强调相关注意事项。当发生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时,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发现老年人有疑似症状的,按照防疫要求及时处置。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远程探访频次,及时了解老年人状况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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