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近日,市民徐先生最近收到了一条上海交警发来的短信:“上海交警交通安全提示:2023年5月3日21时08分许,您驾驶(或拥有)沪BFV***机动车在内环高架外圈西藏南路下匝道行驶时未开启车灯。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夜间行车请开启车灯,谢谢您的配合。”他起初心里一慌,以为自己因为交通违法被处罚了,仔细读过才确信这是一条安全提示,“回想起来那天路上照明很好,车子也比较多,就没意识到自己没开车灯,交警这样的提醒很贴心”。
自2021年5月起,本市公安交警科技部门在南北高架东侧近永兴路路段升级试点电子监控设备自动监测“机动车夜间不开车灯”,并通过短信进行“点对点”的精准安全提示,不予处罚。
今年3月起,继续在内环高架外圈近西藏南路、中环高架内圈近广粤路路段升级相关电子监控设备,扩大试点应用范围。今年3月以来,3套电子监控设备已累计监测记录机动车夜间不开灯行为571起,其中,连续2次及以上被设备监测到的机动车共有29辆。总队继续通过短信告知方式,对这29辆车车主进行了针对性提示,并组织民警上门到其中的专业运输车辆所属单位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醒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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