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用山寨“热玛吉”仪器做医美生意

美容机构老板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16万元

本文字数:1349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美容机构老板从他处购入假冒热玛吉仪器及探头,对外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此牟利。闵行区人民法院此前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6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李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起,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闵行区联航路上经营上海启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期间,从广州购入假冒热玛吉仪器及探头,对外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截至案发,启某公司共对外销售假冒热玛吉探头315个,销售金额达31.5万元。

2021年10月21日,闵行公安分局对启某公司进行搜查,现场查获热玛吉仪器2台、探头254个(含16个全新探头)。2021年10月22日,被告人李某某主动投案。

经查,Solta Medical公司是图文组合“thermage FLX”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包括面部及皮肤医疗和美容治疗用激光器、非手术皮肤美容治疗用医疗器械等,且该公司未授权国内公司或者个人生产ThermageFLX与CPT设备及各系列相关耗材,相关产品均为国外原装进口。经鉴定,上述使用了图文组合“thermage FLX”等注册商标的产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已销售金额达31万余元,属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李某某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从宽处理。

法院最终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6万元;没收在案赃物,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并继续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李某某不服,以其主观恶性小、并未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实际伤害等理由提出上诉,请求对其适用缓刑。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害的客体具有复杂性,并非单一的商标专用权秩序,还涵盖了社会正常的经营秩序、公众消费安全等法益,因此,司法机关在量刑处罚中,并非简单考量被告人的行为对商标专用权的不利影响,还会考虑被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型、应用场景,如该销假行为所涉商品是关系到社会公众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比如食品、药品、母婴幼儿专用品等,在量刑时,会从严考量该犯罪行为对于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法益的损害程度。

本案中,被告人明知其购入的系假冒注册商标的热玛吉仪器及探头,且该仪器工作时直接与人体接触,对于人体面部等部位的皮肤进行刺激,在没有确认假冒仪器与探头质量的情况下,被告人利用假冒商品为社会不特定的公众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不仅侵害了注册商标管理秩序,更将接受服务的公众人身安全置于危险境地,故一、二审法院均未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体现了司法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中对犯罪行为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同时也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全面、有效保护社会公众对于商标所蕴含的技术、服务、质量等商誉的信赖。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用山寨“热玛吉”仪器做医美生意 2023-05-29 2 2023年05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