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法治论苑

日本《家庭暴力防止法》修正案禁止实施精神家暴行为

本文字数:501

日本内阁会议于2月24日通过了《家庭暴力防止法》修正案,该法案将于2024年4月1日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禁止精神家暴。修正案禁止侵害人实施精神家暴行为,包括要求受害人长时间跪坐并接受说教,限制或控制受害人的人际交往,以语言、行为在精神上折磨受害人,以及使用电话、社交媒体私信、邮件、数据电文信息实施骚扰等行为。

二是扩大“保护令”适用范围。保护令是指,法院根据受害人申请,发布命令禁止侵害人跟踪、纠缠受害人。根据现有规定,当受害人遭受人身暴力侵害,以及严重的人身威胁时,有权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而修正案规定,当受害人遭受需要就医的精神伤害,或其人身自由、名誉、财产受到威胁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在侵害人实施电话骚扰或非法接近受害人的情形,保护令的期限由原有的6个月延长为1年。

三是处罚违反保护令行为。现有法律规定,侵害人违反保护令的,可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3万元)以下罚金。修正案规定,侵害人可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0.27万元)以下罚金。  (日语编译:郑吕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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