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长三角示范区检察机关共同会签实施方案

率先探索跨域低碳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机制

本文字数:750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跨界共治,此最江南”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同会签《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双碳”目标落实联合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率先探索跨域低碳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机制,助力示范区高质量碳达峰目标,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会上,青浦检察院发布原创主题MV《益江南》,表达检察公益干警心怀国者攻坚克难,定交付满意答卷的决心,青浦检察将深耕细作,勇毅前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在发布全国、市级典型案例选集后,与会长三角示范区检察机关代表共同会签《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持续提升上海青浦、江苏吴江和浙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协作能级,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构建示范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公益保护模式,协同推进降碳、减污、增汇、扩绿的低零碳路径,助力示范区率先打造低碳零碳引领区和样板间。

根据《实施方案》,三地检察机关将以依法能动、一体共治、绿色低碳、公众参与为工作原则,对标示范区全域近零碳建设目标和生态保护需求,积极办理涉减排降碳公益诉讼案件,探索运用碳交易等市场化手段开展生态替代性修复司法实践,以公益检察推动区域协同碳达峰。具体举措有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绿色排放;聚焦固废源头减量,助力降碳行动;聚焦林草资源保护,丰富修复方式;聚焦碳排放碳交易,助推标准趋同;聚焦双碳智慧借助,发挥聚合效应等。

据悉,下一步,青吴嘉检察机关将以《实施方案》为契机,推动区域双碳协作先行先试,为长三角生态绿色国家战略贡献检察智慧,合力谱写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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