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合伙做生意破产 债务应如何分担

本文字数:1518

主持人语

本报维权热线栏目自开通以来,已经有很多读者咨询各种法律问题。在此,感谢大家对这个栏目的关注和踊跃提问。

现“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通道已开通,您可通过扫描上方二维码,在页面最下方留言处留下您的问题,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将问题和答复刊登在以后几期的本版位置,请您留意查看。

□记者  金勇

3人合股开了一个服装厂,然而由于经营不善出现亏损。为了维持企业生存,3个合伙人欠下了数十万元的债务,如今企业准备申请破产,债务该如何划分呢?

律师分析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至于债务如何承担,还需3个合伙人共同明确具体债务的范围和金额等情况,并达成正式的书面协议,以便公司解散或者破产时分担相应的债务。

【事由】

2019年,陈女士和两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小型的服装厂。陈女士凑了10万元入股,另外两人分别出资20万元和30万元,但3人之间没有签订什么书面协议。平时陈女士有正常工作,下班后会帮着做一些技术类的工作。服装厂的主要事务基本由陈女士的两个朋友负责。

这几年由于市场不景气,服装厂一直没有赚钱,还出现了不小的亏损。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服装厂的经营状况始终没有得到改善,为此,陈女士和两个朋友陆续投了不少钱来维持企业生存,然而依然入不敷出。由于投入的钱很多来自民间借贷,前后欠下了50万元的债务。

如今,服装厂已经无力继续经营,准备申请破产,相关债务在法律上该怎么划分呢?此外,其中一个合伙人表示愿意承担陈女士的所有债务,这些都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这种情况下,陈女士是否可以申请由承诺替她承担的合伙人来负责呢?

【律师说法】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分析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同时,该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该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王丹律师表示,若陈女士与朋友经营服装厂的方式为开设公司,则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解散该公司并进行清算。同时,只有在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至于合伙人承诺承担陈女士所有债务一事,还需当事人之间共同明确具体债务的范围和金额等情况,并达成正式的书面协议,以便今后若陈女士因公司解散或者破产时需要承担债务时,由其朋友最终来承担。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合伙做生意破产 债务应如何分担 2023-06-06 2 2023年06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