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中有一小段话:“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说的是唐代的刘晏七岁的时候“举神童”,被授予了秘书省正字的官职。这里所说的“举神童”,指的是中国古代专门选拔神童的科举项目——神童举。神童举又名“童子举”,亦称“童子科”,它是科举考试中特为少年应试者设置的考试科目。
在唐代制度中,凡是十岁以下能够熟读经书的儿童,就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中第者可以获得出身资格或立即授予官职,前途不可估量。
童子举的设立
童子举始于汉代,有关唐朝童子举的最早记载见于唐高祖武德七年七月颁布的一个诏书:
“自隋以来,离乱永久,雅道沦缺,儒风莫扇。朕膺期御宇,静难齐民,钦若典谟,以资政术,思弘德教,光振遐轨。是以广设庠序,益召学徒,旁求俊异,务从奖擢。宁州罗川县前兵曹史孝谦,守约丘园,伏膺道素,爰有二子,年并幼童。讲习《孝经》,咸畅厥旨。义方之训,实堪励俗。故从优秩,赏以不次,宜普颁示,咸使知闻。如此之徒,并即申上,朕加亲览,特奖褒异。”
唐高祖的这个诏令将教育对象从成人扩大到幼童,并用奖励的方式鼓励幼童教育,这为童子举的设立提供了一个置科背景。因为诏令中并未提到关于幼童考试的问题,所以尚不能看作这是童子举的开始。贞观年间,童子仍通过举荐而被征召、见用。
这些神童都是因为特殊的才能而被召见或者被举荐,但是这种方式并没有遵循一般的科举考试的程序,并且有很大的随意性,带有很大的褒奖和激励的性质。也没有明确说明是童子考试,因此太宗朝这一时期也只能看作是童子举的萌芽阶段。
唐高宗时期,在统治者重视教育的推动下,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数渐渐增多,童子举作为科举考试的一个子科目也是在这时候确立的。如垂拱四年,年仅八岁的裴耀卿“试《毛诗》《尚书》《论语》及第。解褐补秘书省教书郎”。史书明确记载裴耀卿是“神童擢第”的,并不只是“神童举”的记载含糊其辞。
童子举的发展
童子举在唐高宗时期成为常科的子科目,但具体时间,暂时还未能找到确切的文献记载,学者们的研究也有所出入。但大体可以确定的是,童子举是在唐高宗时期才成为一种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科举科目之一。
唐代童子举自设立以后,也并不是长期存在、一帆风顺的,中间也曾出现过多次废除和复兴。
童子举的第一次被明令停举是在唐代宗广德二年五月。
据《册府元龟》卷640《贡举部·条例》载:“五月,罢岁贡孝悌力田及童子科,从礼部杨绾奏也。绾以孝悌之行,宜有实状,童子越众,不在常科,同之岁贡,恐成侥幸之路。”
这次并未完全停止童子举,只是停止了童子科举以岁贡形式进行选拔考试的方式,其他形式照常。而且停举时间较短,在大历三年就恢复了童子举的岁贡形式,四月二十五日,复置童子科举。“孝悌力田科,其每岁宜停。童子,每岁贡者亦止停。童子仍限十岁以下者”。
第二次被停举是在唐代宗大历十年。
史料记载为五月二十五日“敕童子科宜停”。这次停举的具体原因,史料没有明确的记载,什么时候恢复的也尚不明确,只是在唐德宗贞元八年又有人应童子科举并中第。其实唐代宗一朝两次停复的原因与当时的局势是分不开的。当时唐王朝进入多事之秋,动荡的局势,使统治者无暇顾及童子举。
第三次是在唐文宗开成三年。
“十二月,敕:诸道应荐万言,童子等,朝廷设科取士,门目至多。起今以后,不得更有闻荐,俾由正路,禁绝倖门。”这是对童子科的弊端进行的一次整顿,但这也并没有完全停止童子科举,只是禁止了“闻荐”,将其转为“正路”,即以岁贡的形式进行选拔。
第四次停举整顿是唐宣宗大中十年。
这次是唐朝对童子科举中“取人颇滥”“无实艺可采”“事业荒芜”以及年龄过大等弊端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整顿,且规定“权停三年”即859年童子科完全恢复。在唐朝末期,仍有人应童子科举。
据陈质雍《唐故金华大师正和先生刘日新碑铭》记载,刘日新曾在唐僖宗光启二年应童子科举,但是受唐后期政局混乱,兵燹不断的影响,童子科经常停举。
据《登科记考》的记载,唐朝科举考试甚至也经常停举,童子举自然也不能例外。童子举不仅成为唐朝入仕的一种途径,还能培养和选拔过一些优秀人才。
童子举的应举条件
在古代,人们把那些幼而敏慧,天赋异禀的儿童与一般的儿童区别开来,把他们称之为神童,故而参加童子举的一般也是这些比较聪慧、才赋优异的儿童,唐代的童子举也是如此。
除去聪慧外,唐代童子举的应举条件,一般有年龄方面的限制。
《新唐书·选举志》中记载说童子举,凡是十岁以下要能通《孝经》《论语》,卷试诵经文十道,通者予官;通七者,予出身。只要是十岁以下的儿童,熟读经书,就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中第者即可获得出身资格或立即授予官职,前途不可估量。
如被誉为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唐朝中期最著名的理财家刘晏等等都是通过童子举一举成名的。
童子举的考试内容
据《新唐书·选举志上》载:“凡《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
因此童子只需要通九经中的一经及《孝经》《论语》即可参加童子科考试。员半千在贞观时,“州举童子,对诏高第,已能讲《易》《老子》”。由此可以看出唐朝前期的童子科考试科目尚未完全定型,不完全符合上引《新唐书》的规定,唐代在童子科的考试内容上并未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目执行,而是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
(综合整理自百度百科、中国新闻网、搜狐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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