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分公司拖欠工资 总公司是否担责

本文字数:228

我是一家物业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现在公司拖欠我工资,请问我怎么起诉这家公司?是起诉这家分公司,还是总公司?现在分公司无财务能力支付工资,请问总公司需要负责任吗?  林女士

【解答】

林女士,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先查看劳动合同是和谁签订的,如果劳动合同是和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关系归属于分公司,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可以将分公司和总公司一起告,要求总公司对具有支付内容的仲裁请求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分公司拖欠工资 总公司是否担责 2023-07-25 2 2023年07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