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综合

上海高院发布《通知》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限额调整

本文字数:505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上海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准限额调整。记者昨日获悉,即日起,上海各法院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73099.50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准限额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通知,2022年本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人民币146199元。

根据上海高院发布的《通知》,即日起,上海全市各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海事法院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73099.50元以下(含73099.50元)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上述案件标的额超过人民币73099.50元但在292398元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据悉,2022年8月31日上海高院也曾发布相关限额调整通知,标的额设置在人民币68378.5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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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5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限额调整 2023-08-15 2 2023年08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