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7起案件当事人履行金额40余万

崇明法院开展“夏日雷霆”集中执行

本文字数:1024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董太忠

本报讯  为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近日,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展“夏日雷霆”集中执行,形成强大执行声势,以执行促诚信、以诚信促执行,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据悉,当天执行的7起案件的当事人慑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共履行金额40余万元。

“崇明法院‘夏日雷霆’集中执行现在启动!”8月9日清晨,随着一声令下,8辆警车、32名干警兵分四路,奔赴各目的地。部分人大代表受邀全程参与本次执行,监督执行、了解执行。

本次集中执行涉及抚养费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劳动仲裁等一批涉民生重点案件。执行中,坚持强制手段和柔性化解相结合方式,努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在王某某与虞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虞某某归还王某某借款2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支付上述款项,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虞某某在某理发店工作。在法官与虞某某联系期间,虞某某一直承诺付款但未采取行动。当法官前往虞某某工作地时,发现虞某某为逃避执行躲往他处。法官当即冻结虞某某银行账户,发现其账户内财产足以清偿本案债务。鉴于虞某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遂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虞某某当场缴付完毕。

在另一起父亲拖欠残障女儿医疗费的执行案件中,女儿陆某的父母离婚后,其一直同母亲居住。因陆某是智力与视力二级残疾的残障人士,生活无法自理,属于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法院判决陆某的父亲黄某某按月支付陆某某生活费,并负担陆某某一半的医疗费。因黄某某一直未付,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承办法官一直无法联系到黄某某,遂驱车前往黄某某的哥哥处寻找黄某某的下落。经说明来意,黄某某的哥哥当即拿出现金4000余元。该案得以履行完毕。

记者获悉,本次集中执行收官时,共执行完毕各类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对5名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处以罚款,对5名态度恶劣、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7起案件的当事人慑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共履行金额40余万元,彰显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上海崇明法院将以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继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不遗余力解“民忧”、暖“民心”,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7起案件当事人履行金额40余万 2023-08-15 2 2023年08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