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女子“包装”简历 只为试用期工资

普陀警方侦破一起“套路应聘”诈骗案件

本文字数:877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宋严

本报讯  用虚假简历通过应聘,还同时“兼职”3份工作,入职后却天天“划水”。好不容易获得的工作岗位,难道只为等试用到期后被公司解约?还是其中另有蹊跷。近日,普陀警方在“砺剑2023”专项行动中,经缜密侦查侦破了这起针对小微企业的“套路应聘”诈骗案件。目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15日上午,位于普陀万里地区的3家金融公司的法务一起来到普陀公安分局万里派出所报案,3家公司可能被同一人诈骗了试用期工资2万余元。原来,就在去年年底,正在招聘员工的这3家金融公司同时收到了女子罗某投送来的简历。在简历中,罗某介绍自己毕业于某名牌大学,在金融行业工作多年,有固定的客户群体,可将客户引荐到新公司投资理财。凭借这份简历,罗某成功地获得了3家公司的面试机会,并皆顺利入职。

然而,在进入试用期后,之前态度积极的罗某突然像变了个人一样。每天上班“划水”,出工不出力,虽经常号称外出洽谈业务,却从不带回实际业绩。工作指标完不成也毫不在意,每月只要基本工资,面试时承诺的“客户群体”也从未出现过。很快,3个月试用期到了,因工作无法达到预期,3家公司都未选择与罗某续约。正所谓无巧不成书。这3家金融公司的负责人竟都相熟,在近期的一次聚会中,还突然聊到了罗某。令他们诧异的是,罗某竟在同一时间段在这3家公司同时任职,而且工作表现也是一模一样的“划水”。顿感受骗的3位负责人,最终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即开展调查。派出所民警根据3家公司提供的线索,并在分局经侦支队指导侦查下,逐步掌握了罗某实施诈骗的证据。8月29日,民警对罗某实施抓捕,在江宁路某小区内成功将其抓获。

到案后,罗某对自己利用虚假简历同时应聘3家公司诈骗试用期工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罗某的实际学历远不及简历上写的某名牌大学。由于工作能力不过硬,罗某经常被迫换工作。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罗某发现自己找工作越来越难。于是,罗某便动起了歪脑筋。据初步统计,罗某先后在3家被害公司累计骗取工资款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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