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法治重点

涉外律师“走出去”如何行稳致远?

上海涉外律师以专业护航企业发展 用“国际语言”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本文字数:3240

进博会上的涉外法律咨询服务(资料照片)记者 王湧 摄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如今世界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中国企业在迎接全球化“走出去”时,法治成为了应对风险最好的“压舱石”。近年来,随着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共建“一带一路”等深入推进,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业迎来了新机遇,上海约3500名律师在用专业护航中国企业“走出去”,用“国际语言”、通行的国际规则,讲好中国的法治故事。

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保驾护航

2018年3月30日,中国船东所属的外轮在航行过程中,船锚触碰横贯印尼航道的石油管道,引发一系列爆炸、漏油、渔民伤亡及珊瑚礁生态污染事故。2018年4月19日,印尼法院作出法院命令,扣押并罚没该轮。2019年3月,地区检察官对涉案船长提起刑事诉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船长20年监禁。

2020年3月,就该船舶罚没保险事故,船东正式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中国保险公司赔偿并承担船舶损失以及施救费用890余万美元。该案为中国国内仲裁机构受理的首例针对战争险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同时,由于涉案船舶在英国亦投保了一份战争保险,因此,该轮船东于2020年3月向英国高等法院商事法庭提起了针对英国战争险保险合同诉讼,诉讼标的同样为890余万美元。旋即,英国保险公司提起针对人保的重复保险分摊追偿诉讼。

考虑到船东就同一事故、同一船舶、同一请求,同时启动了中英两个不同的争议解决程序,船东存在“重复获利”的可能。受委托的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立即指示英国律师向英国法院提交了中止审理申请书。

同时,针对英国高等法院所提出的对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及中国商事仲裁程序的诸多疑问,陈柚牧律师、王雁律师代表中国保险公司向英国高等法院专门递交了中国法项下关于海仲仲裁程序及重复保险事宜的署名中国法专家意见,向英国高等法院详细介绍了中国海仲仲裁程序及所适用的仲裁规则,包括: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员的选任、质证、答辩及仲裁裁决的作出等。

“在意见书中,我们向英国高等法院着重强调了中国海仲所涉案件专业性强,国际案件占比高,中国海仲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及裁决的独立性、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近年来已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王雁律师表示,“涉外律师的作用就在于中国国内法的域外适用和说明,传播好中国的法治文化,用对方能够接受的‘国际语言’、通行的国际规则,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最终,该系列案件于2022年1月通过全球层面的一揽子和解的形式完满解决涉案纠纷并得以妥善结案,成功为各方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及巨额的法律费用。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叶斌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更好地保障中国企业和公民在海外的正当权益,上海市司法局持续推动支持本市律师事务所“走出去”,通过联营、合作、加盟等形式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目前本市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由三年前的16家增至31家,增幅为93%。

上海律师事务所通过境外分支机构已助力众多中国企业成功“走出去”,在全球设点布局。作为最早涉足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在境内建设了25家分所的基础上,在境外自建了7家分所。除了业务上的全球布局之外,段和段律所非常重视对涉外法律的研究。今年4月上海法学会成立了涉外法治研究会,段和段律所的创始合伙人段祺华律师担任了会长。“我们最近根据法学会的要求,正在研究长臂管辖、贸易制裁、企业家引渡等中国企业可能在海外合法维权所遇到的热点问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瑜告诉记者。

跨境交流培养优秀涉外律师人才

最近,王雁律师正在收拾行囊,本月她即将踏上前往新加坡的旅程。在那里,她将接受为期3个月的执业培训。

“我们是大陆法系,新加坡是普通法系,在执业过程中了解不同法系的差别,对我们今后在涉外法律服务中如何用好国际规则与相关法律、护航中国企业非常重要。”王雁表示,作为新一代的青年涉外律师,他们有较强的国际法学的一流法学院背景,也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需要拓展的是国际视野以及对于中西方各国法治文化的理解。

据了解,目前,全市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约3500人,接近全市律师总数的10%。但与中国近年在海外面临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加大的现状相比,优质涉外法治人才依然严重短缺。因此,对于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也成为了上海律师行业的重中之重。王雁此次参加的是由市律师协会举办的“领航计划”涉外律师培训营。王雁等学员将深入新加坡的大学教育机构、法院、律所等进行学习。

据悉,“领航计划”已连续4年共举办5期,形成国际律所合伙人、顶尖大学教授等组成的师资库,聚焦境外资本市场、融资交易、跨境合规等实务课题,累计培养302名精通涉外业务、国际规则和跨语言、跨文化运用能力的复合型涉外律师人才。

经过长期酝酿和多轮协商,市律协与市司法局、新加坡律政部、新加坡律师公会签署备忘录,建立上海-新加坡互派律师交流培训合作计划,分赴新培训团、赴新交流团、来沪培训团、来沪交流团4种项目类别,双方互派律师至对方律师事务所实地工作实习并前往公司企业交流考察。

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成长起来与他们对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也大有关系。孙瑜表示,由于段和段律所50%以上的业务是涉外,因此律所非常重视对涉外人才的培养。“比如我们跟剑桥大学从2018年开始就有战略合作,每年所里大概有50个律师到剑桥大学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

中外律所联营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020年3月,美国国务院宣布,根据13846号总统行政命令的授权,对9家所谓“故意从伊朗购买、销售、运输或推销化工产品”的实体和3个个人实施制裁,就此将上海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错误地列入美国SDN制裁清单(特别指定国民清单),而被制裁势必导致公司商业化运营和国际化发展受到重大影响。

于是,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与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接受该公司委托共同处理此案,并依托于联营办公室的独特优势形成专业分工,协助该公司制定对美信息披露的规则、与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进行沟通、积极准备并递交制裁除名申请文件等,最终成功协助该公司顺利被移出美国制裁SDN名单。

此案也成为了中国民营企业合理利用法律规则,维护自身权利的首例案件。这一案例,也是近年来中国企业通过对美申诉,在未支付任何和解罚款、未附带任何后续条件的前提下,获得美国经济制裁措施全面解除的样本之一。

据了解,为建设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探索密切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方式和机制,提升中外律师业相互开放与合作水平,提升中国律师业服务和竞争能力,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自贸区内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

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是指,中外律所以分工协作的方式,向中外客户分别提供涉及中国和外国法律适用的法律服务,或者合作办理跨境和国际法律事务。联营期间,双方的法律地位、名称和财务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目前已有8家中外律所联营办公室开展联营试点。8家中外律所联营办公室共有律师115人,其中中方98人,外方17人。

中外律所的联营合作形式是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创新举措,改变了长期以来在我国现行法律服务对外开放政策下,中外律所只能通过签订委托协议合作处理跨法域综合法律服务业务的单一模式,促使中外律所可以就某一个具体的跨国法律事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跨国法律服务。同时也为进一步集聚国际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国际强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先进管理经验,更好地为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创造了条件。

与此同时,上海市司法局还缩减行政审批时限,为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代表处、派驻代表,为国内律师事务所申请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派驻律师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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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重点 A02涉外律师“走出去”如何行稳致远? 2023-09-06 2 2023年09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