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黄迪
本报讯“不来是孙子!”遭到同事挑衅的被告人曾某某气急了,脑子一热就拎起菜刀冲到对方小区,并持菜刀劈砍与其发生口角矛盾的同事小张,导致小张一处轻伤二级、三处轻微伤。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曾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7月19日晚9时许,累了一天卸下疲惫后,正打算休息的被告人曾某某却被工作群中派发工单的客服打扰了。曾某某便在工作群中发牢骚抱怨,谁知同事小张却发表了不同观点,与其在群中争吵谩骂。到了后来,两人的口角矛盾从工作群中演变到私聊谩骂,小张甚至对曾某某说出“来来来,我就在这”“不来是孙子”等这类话语,并且做出向对方3次发送自己小区地址等挑衅的行为。
曾某某头脑一热,从家中抄起菜刀就赶往小张居住的小区门口。当晚9时26分,才过了半小时不到,被告人曾某某便在小区门口给小张猛打电话辱骂,情绪激动让其赶快下楼。然而当小张下楼来到小区门口后,被告人曾某某提起菜刀冲向小张,并在纠缠过程中将对方砍伤。连忙赶来的小张老婆看到后,立马上前帮忙将双方分开,并报警。警察到场后,被告人曾某某终于恢复了理智,放下了自己手中的菜刀,而小张也立即前往医院就医。经鉴定,被害人小张面部缝合、头皮缝合创、颈部缝合创、胸腹部缝合创,分别构成一处轻伤二级、三处轻微伤。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殴打他人,致一人一处轻伤二级及三处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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