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赵丹阳
本报讯 航运金融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上海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应有之义。立足新发展格局,司法如何助力金融与航运更好结合,推动“蓝色经济”转化的动能更强劲、发展的成果更持久?昨日,2023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金融与保险”主题论坛在北外滩世界会客厅召开。来自航运、金融、司法等领域的嘉宾齐聚一堂,围绕“共建、共享、共赢,服务实体经济新发展”主题,展开思想的交流与碰撞。
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主旨演讲中,赵红提出司法保障航运期货健康发展的三个“关键词”:创新、跨境、风险。
赵红说,航运指数期货的推出填补了国内航运市场场内衍生品空白,新的交易模式不可避免产生新的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未形成统一认识,需要司法予以规范。航运指数期货是面向国际投资者开放的境内特定品种,需要司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同时,航运市场存在一定的垄断特征,操纵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风险同时存在。航运行业本质是服务,交易行为时间流程长,相对传统商品期货,其价格波动率较高,不可预测性强。
“提高对航运期货风险前瞻性的研判,回应航运金融创新对规则明确性的需求,是司法的当务之急。”赵红表示,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建院五年多来,始终高度重视期货纠纷等涉金融创新产品案件的审理,探索司法服务保障金融高水平改革开放的新路径,全力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通过妥善审理期货类案件,培育具有规则创设意义的典型案例,为期货市场交易主体明确规则预期,提高期货市场治理水平;通过创新金融审判机制,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金融纠纷概括性先行调解承诺机制和金融司法监督和支持仲裁机制,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全力推动期货纠纷多元化解。
对标全球最佳实践,为上海金融高水平改革开放贡献司法力量。在全国首创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对金融创新业务中具有重大影响、亟待法律明确的潜在纠纷问题进行法律风险压力测试,形成与上海金融改革开放相配套的制度体系;积极行使涉外金融案件管辖权,建立庭审语音实时传译、国际金融专家参与、域外当事人远程在线参与庭审的涉外诉讼模式,努力构建审理公正、程序高效、诉讼便捷、裁判可预期的涉外金融司法保障体系。强化协同治理理念,为金融市场法治生态建设提供司法智慧。建立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机制和全国金融审判专业化合作机制,首创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善治机制,发挥上海金融法院作为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的作用,助力形成中国特色、全球领先的金融法治规则体系。
会上展示了上海出口集装箱结算运价指数(欧洲航线)期货上市交易,中船保与上海、天津、大连、广州、宁波等海事法院建立船舶司法扣押解除创新机制等创新成果,举行了中国银行“航运直通车”升级发布仪式,并围绕“期现联动,助力全球物流供应链稳链固链强链”主题进行了圆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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