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酱香拿铁”到酒心巧克力,最近茅台似乎格外“出圈”,与其合作的商品也收到了极佳的宣传效果。
但也有平台推出的“茅台酱香房”却匆匆下架,原因据说是并未获得茅台授权。
可见,傍名牌蹭热度不能随心所欲,还须留意相关法律风险。
比如《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就作了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明确,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面临经济赔偿以及行政处罚。
跨界联名虽然是一种收效颇佳的营销方式,但蹭热度千万不能踩“不正当竞争”的红线。 陈宏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