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谭芳
三个可怜的女人遇到了同一个男人,都为他生下了孩子。这个男人还分别和她们写下白纸黑字的承诺书,承诺给付她们高额赡养费,以及给付孩子高额抚养费。然而,骗局最终被揭穿,当承诺无法兑现的时候,三个原本相互间不认识的女人走到了一起,决定组成维权联盟,共同寻求法律的帮助,聘请专业的律师为她们讨回公道。
以下是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谭芳接手这个案子的自述。
“他就是个骗子,你醒醒吧”
小艾刚毕业不久,认识贺先生是在一个朋友聚会上。这个男人40岁左右,当时戴着一顶英伦风的帽子,是她喜欢的大叔型。就这样,两人认识了。大叔的攻势很猛烈,不久他们同居了,接着小艾怀孕了。小艾说,她还没有做好接受这个孩子的准备,可是大叔很开心。
“亲爱的,这是上天送给我们的礼物。等生下孩子,我们就结婚吧。”
“可是我们还没见父母,没一起旅游,也没一个像样的家。”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就是我们的家。如果你还担心,我们签一份协议,孩子生下来之前,我每个月给你2万元赡养费。孩子生下之后,我给你们母子俩每人2万元。这下你放心了吧?”
半推半就之下,小艾开始了待产的日子。等生产,等大叔回家。可是,日子越等越长,大叔回家的时间越来越短。
这天,小艾意外等来了一个女人,暂且叫她小冰吧。
大叔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回来了,这天,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找上门来,问贺先生是不是住在这儿,她说自己是贺先生的太太。小艾这才知道,白纸黑字说要给她高额赡养费、给孩子高额抚养费的男人,原来早和别人结婚生子了。小冰怀里的孩子大概一二岁的样子,看到有孕在身的小艾,她一点也不奇怪。最近半年来,贺先生很少回去看她和孩子,她已经猜到了一二。
“我出生于1984年,此前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做服务员,和贺结婚两年多。这是我们的孩子,一岁多了。”小冰先自我介绍。
小艾没有思想准备,整个人愣在那里。
“你应该比我小几岁,大学生吧?他还挺厉害的,越找越年轻了。怀孕了吧?他答应你会结婚的吧?”
小艾说:“要结的。”
小冰笑了一声:“真能骗人。只要我一天不同意离婚,他能和你结什么婚呢?”
小艾拿出两人签订的抚养费协议,想要证明贺先生的诚意。小冰一看,拿出了结婚证,以及另一份形式类似的协议。同样约定了高额的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而且费用明显要比给小艾的高。
“一次性付给女方赡养费100万元,目前付了一半还欠一半。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300万元,付了100万元,还欠200万元。”小冰说,“现在这人不回家了,我就是来问他要钱的。他就是个骗子,妹妹,我劝你还是醒醒吧。”
三个女人本是情敌却成联盟
两个女人一聊,才发现这个男人果然是骗人的好手,特别喜欢找漂亮女孩子,轻易就许诺结婚,仗着自己做房产投资名下有不少房子,和为他生孩子的女人签订抚养协议,约定高额抚养费,骗取信任。
同样都是受害人,两人把这个男人的行踪、信息等进行了拼凑,发现还有一个女人很可疑,就叫她小真吧,极有可能是她们的“同道中人”。两人便一起打电话给小真。万万没想到,对方在电话那头义正词严地说自己才是贺的妻子,如果再骚扰他们的正常生活,她就要报警。但她的语气里也没有多少底气。如果没猜错,这应该是第三个受害者。
两个女人带着孩子找到了小真的住处,诚恳地说明了来意以及她们掌握的情况。小真听着听着开始哭了,说自己三四年前和贺先生结的婚,但是这两年他已经很少回来看她了。贺先生不仅不付抚养费,还陆续向她索要了100多万元的积蓄,说是用于公司周转,其实小真也开始怀疑这当中是不是有蹊跷。
就这样,三个可怜的女人互相安慰,彼此支招。她们决定,组成一个维权联盟,共同寻求法律的帮助,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为她们讨回公道。后来,这三个女人就坐在了我的办公室里。
尽管她们本是情敌,此刻却结成了联盟。
约定的抚养费一个比一个高
第一步,我们应对她们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我问小冰和小真,你们和贺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吗?“还没有去登记,不过他写了保证书要和我结婚的。”小冰边说边拿出一个信封,里面是一份保证书,上面写着“我保证2年内和小冰结婚,如果不结婚承担违约金100万元”。
小真一声冷笑,说:“这种保证书我也有,违约金比你的高,200万噢!可是那有什么用?还能逼着他去结婚吗?”
是啊,这张保证书能保证未来的婚姻吗?我告诉她们,很多时候,对女人来说,一纸婚书比什么都重要,不要小看了结婚证,那才是权利和责任的保障。
小冰不甘心地说:“没有结婚证,那我们也是事实婚姻啊。”
我解释道,我国自1994年起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三个女人把与贺的协议摊在会议桌上,小真看到两个姐姐协议里约定的赡养费、抚养费一个比一个高,表情有点尴尬,不知是羡慕还是嫉妒,幽怨还是愤怒。
聊到这里,案情已经比较清楚了:贺先生和三个女性分别同居生子,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不涉及离婚财产分割以及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但均签订了协议书或保证书,分别约定了对女方的赡养费以及对孩子的抚养费,甚至还有不结婚的违约金。
那么,这些约定的违约金、赡养费、抚养费能得到法律支持吗?即使能得到支持,贺有给付能力吗?
我告诉她们,贺承诺不能结婚的违约金,以及约定要支付给她们的赡养费,无法得到法律支持,除非他自愿支付。而对孩子的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
不能实际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支付,或者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话,法院作出裁判时要看约定的金额是否超出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还要看是否具备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条件。
孩子父亲只同意按标准支付
听到这里,小艾、小冰和小真面面相觑,各自在互相盘算着自己的利益得失。
我告诉她们,在接下去的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她们之间或许会有一些利益冲突,或许也可以抱团取暖。但从利益冲突的角度考虑,我们只能接受她们其中一个人的委托,其他两位可以另外聘请其他事务所的律师。当然,如果信任我,我可以负责出面来组建一个由不同事务所组成的律师团,大家分工合作,但又确保委托人的各自利益。我请她们回去认真考虑。
两个月后,小艾顺利分娩产下一名男婴。据说贺先生也去医院看望母子俩,并支付了生产费用,孩子出生证上也如实填写了父亲贺的名字。
经过商量,她们最终决定由小艾委托我们代理,小冰和小真由其他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代理。我召集了律师团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及分工,一并起诉到法院。
我们曾设想过贺先生不出庭,或者否认亲子关系等可能性问题,没想到贺不仅主动出庭,而且承认了与三个孩子的亲子关系,对于三份协议也并未否认是自己所签,但不同意支付违约金、赡养费,至于抚养费,他认为约定过高,超出他的承受能力,只同意每个月按照500元的标准支付。
三个单身妈妈带着孩子同时起诉一个男人,要求支付数百万元的赡养费和抚养费,吸引了很多媒体争相报道。
法庭上,贺的律师认为高额抚养费超出了贺的支付能力,要求降低抚养费至每月500元,并要求按月支付。我们的律师团向法庭出示了贺有数套房产以及名下数百万元银行存款的证据材料,证明贺有支付条件,请求法院按照约定的数额判决一次性支付。
三个女人获得不同的判决
经过律师团的调查取证与法庭上的据理力争,三个女人拿到了法院的判决。然而,同样是抚养费,小艾和小冰、小真的判决为什么各不相同呢?判决之后,她们各自将面临什么执行难题呢?
先说小真,她是最开始和贺先生同居的人。虽然被承诺结婚,但是一直没有等来想要的一纸婚书。贺不仅没有支付抚养费,还从小真那儿被骗走100多万元积蓄。可以说,她在三个人中,无论情感还是金钱,都是受伤最深的人。在等待贺回家的日子里,她一直在自欺,也在欺人。为了保证和她结婚,贺约定了200万元违约金。后来又做出了要支付100万元赡养费、一次性支付100万元孩子抚养费的承诺。
大家知道,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如果不结婚要支付200万元违约金”的约定,违反了结婚自由的原则,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至于贺先生和她约定的100万元赡养费,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贺先生也拒绝支付,因此未能得到法律支持。而关于一次性支付100万元的孩子抚养费,贺的律师虽主张减少并要按月支付,但由于我们律师团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男方具有给付能力,我方提出根据男方不负责任的行为可以推断,将来如果按月支付,会造成孩子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要求一次性支付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判决的支持。
再说说小冰。贺先生承诺一次性支付小冰赡养费100万元,已支付50万元还有50万元。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300万元,已支付100万元,还有200万元。同时,小冰还有一张承诺结婚的保证书“保证2年内和小冰结婚,如果不结婚就承担违约金100万元”。
和小真一样,结婚承诺的违约金以及赡养费未能得到法院支持,但还没支付的对孩子的一次性抚养费200万元同样得到了法院支持。
最后说小艾。她是三个人中年纪最小的,而她的孩子也是最小的。她的协议里有三层意思:如果不结婚则支付小艾违约金200万元,孩子出生前给小艾每个月赡养费2万元,孩子出生后支付小艾每个月赡养费2万元、孩子抚养费每个月2万元。同样,赡养费是无法得到支持的,无论孩子出生之前还是之后。虽然战略联盟中,她提供了关于贺先生最新最多的财产线索,我们作为她的律师也做了最多的调查取证,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当然不能和前两位相比。
为什么小艾的孩子抚养费不能像小真和小冰一样,一次性付清呢?
抚养费的支付首先看双方的协议,如果没有协议,那么就依据法律规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判决,一般是按月支付,标准为对方月收入的20%~30%,当然还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其他条件。依然感谢这份协议,孩子的成长中没有父爱,却有协议带来的一份保障。
判决生效之后,贺先生并没有自觉履行判决,但由于我们早就注意到了执行风险,因此之前已经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在判决生效之后,立即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将贺先生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用于执行,分别向小真、小冰代为支付了100万元以及200万元的抚养费。
而小艾,由于是按月支付,而且孩子只有11个月大,因此最终只执行22万元。
对小艾来说,她只能等待贺先生主动支付抚养费,逾期一个月未按时支付,她即便申请强制执行,也只能申请未支付的一个月的抚养费。
我们给了小艾三点建议:
一、密切关注男方的财产线索,包括房产、汽车、存款等,以便为执行提供依据。
二、最多每半年或每年申请一次强制执行,不要让跑法院成为生活的常态。
三、走出去,回到职场找回自己的价值,无论何时,孩子都需要一个独立阳光的妈妈,相信自己也能给孩子必须的生活基础。
两年后,我们得知小艾不仅有了不错的工作,而且也找到了不用催婚就愿意陪伴她终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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