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论行政协议的违法效果
作者:徐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行政协议作为行使行政权的一种方式,应受制于依法行政原则。行政协议的本质系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共同参与作成的决定,不适用于针对单方高权之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推定原理。其违法效果不可比照行政行为作无效和应予撤销的技术性分层。
行政协议作为合意行政的行为形式,与法治主义的要求具有关联性。在容许性、合法性及法律效果分配等方面,行政协议不可迳行移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拘束及法效果理论。行政协议的合法性拘束,主要体现为对行政之合意的法律控制,并以行政之实质正当性的确保及公益的维护为聚焦点。订立的行政协议,如存在违反基本权利的拘束、滥用合意不法处分公权力,以及违法或严重不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构成对行政合法性拘束的违反,应属无效。
网络医疗广告法律规制的困境及其破解路径
作者:阳东辉(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网络医疗广告专业性强,与患者生命健康休戚相关,在现代网络技术加持的背景下,其违法率远高于其他类别的广告,属于网络广告违法的重灾区。目前我国的网络医疗广告立法面临碎片化、信息披露规则不周延、医疗机构门户网站和主页医疗广告准则严重缺位、对新型网络医疗广告违法行为处罚太轻、违法证据固定难等诸多困境,由此导致网络医疗广告较为泛滥,患者权益受损严重。
因此,亟须将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集中立法,禁止在医疗保健网站上使用“框架”技术,制定全面和完整的网络医疗广告信息披露制度,组建统一的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和第三方监管机构作为电子证据的出证机构,同时,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行政处罚力度。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犯罪的刑法评价困境及其破解
作者:刘期湘(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犯罪的刑事责任,乃环境犯罪治理的重要内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涉罪行为可类型化为故意串通型、严重失职型与被干扰误导型。此种犯罪行为可能涉及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生态环境监管秩序、第三方评估市场秩序等法益的侵害。司法实践中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涉罪行为的评价存在选择性司法现象丛生、行为性质认定有待商榷、罪名判断标准模糊等问题;立法层面亦难以革除“直接或间接调整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规范体系与规制力度不足”之流弊,进而导致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犯罪治理的能效不佳。
为有效应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涉罪刑法评价问题,未来我国应在刑事立法过程中建立健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行政规制改正义务、刑事法律合规义务、保证人结果组织义务等法定义务规范体系。并以此为依托,进一步厘清关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不同涉罪行为类型的刑事归责路径,以及与非环境类犯罪的竞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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