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粉丝接机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频发,为什么总有粉丝能够准确获知艺人的航班行程?殊不知,这背后潜藏着一条非法泄露、倒卖明星航班信息的网络黑灰产业链,其中作为“推手”的卖家,很多都是年轻的追星一族。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倒卖明星个人信息”案宣判。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林某等7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而令人唏嘘的是,该案中7名被告人的平均年龄不到24岁,其中5人是在校大学生。
“烧钱式”追星难以为继 转发明星信息赚快钱
林某是一个热衷追星的姑娘,身处“饭圈”之内,为“爱豆”打榜、购买周边产品、参加粉丝见面会是她的消费常态。因家庭条件一般,这样“烧钱式”的追星让林某的生活难以为继。为了支撑自己的追星“事业”,林某便打算在追星时顺便干一些“副业”赚钱。
怎么做才能来钱快呢?在一次机场追星接机的过程中,林某和其他“志同道合”的粉丝聊天时发现了一个赚钱的路子——买卖明星身份信息以及相关航班、火车票务信息。
交了200元“学费”给提供明星行程的“黄牛”后,林某被拉进了数个微信群,一个“潘多拉魔盒”在她面前打开……
“某某hb(航班)信息”“某某zj(证件)信息”“某某tg(通告)信息”……这些微信群内聚集着大量“黄牛”,他们用拼音缩写、图形标志代表明星的姓名和行程,熟练地用“行话”进行沟通和交易。林某则只需要将“黄牛”发布的内容转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我会在原价的基础上加1元至2元把信息卖出去,想要追星的粉丝有需要就会找我购买”。
发展下线 同学以“爱”之名“加盟”
和林某一样,某重点大学的在校学生陈某也混迹在买卖明星艺人信息的“黄牛”群里。不同的是,陈某不仅从“黄牛”手中购买相关信息售卖,还通过“黄牛”学会了如何直接获取明星的航班行程信息。
“买卖信息的生意做了半年之后,我的上家‘黄牛’没时间帮我查找信息了,所以我就花钱让他教我操作。”据陈某供述,交了“学费”后,“黄牛”发给她一个文档,里面记录着国内一、二线明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信息。根据这些信息,她便能够在航空公司的官网上查询到明星的航班行程,包括起飞落地城市、航班号以及具体时间。有能力获取明星的行程信息后,陈某也想着发展几个“下线”来壮大自己的“副业”。既方便追星,又可以赚到零花钱,陈某的3个同班同学得知有这样的“好事”,也以“爱”之名欣然“加盟”。
通过设立微信群组分享、交换各自使用明星身份证号码查询获取的航班信息,林某和老乡朋友等3人采取同样手段获取了100条至2000条不等的明星乘坐航班、高铁信息,并以每条5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陈某等4人非法分享公民个人信息总计724条,获利5000元至1.5万元不等。
2021年10月,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在查办一起案件时,发现辖区居民林某等人在网上收购明星航班、酒店入住等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群售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林某、陈某等7人很快被抓获,后被取保候审。
该案被移送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考虑到7人中大部分是在校大学生,承办检察官遂与相关学校沟通联系,在充分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在校表现后,决定对他们继续适用取保候审。
被告人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轻缓化处理
“我们只是追星,顺便赚点零花钱。明星们都是公众人物,在‘饭圈’里,粉丝掌握偶像的行程信息都是很正常的……”林某说出了自己非法倒卖、获取明星航班信息的初衷,而这也是很多粉丝的真实想法。那么,明星的航班、高铁购票信息算不算公民个人信息呢?
承办检察官指出:“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行踪轨迹,而通过航班、高铁的购票信息可以准确判断特定自然人所处的地理位置,并且这些信息具有一定时空特征,应当认定为行踪轨迹信息。”
最终,吴中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林某等7人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考虑到7人均是初犯,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并退赃退赔,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提出对他们作轻缓处理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作出上述判决。据悉,除已经判决的7名被告人外,该案中还有其他人可能涉嫌犯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跟进处理。
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方振表示,市场需求滋生犯罪空间。明星隐私售卖之所以暗潮汹涌,除了各方监管不到位以外,还因为这条黑灰产业链的参与者是一些追星的狂热粉丝,而这种突破底线之举,不仅会侵犯明星的个体权益,还将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虽然该案已判决,但就案办案不能根治问题。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须注重预防,引导粉丝理性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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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个人信息泄露“内鬼”脱不开关系
为啥演艺明星坐个飞机、高铁,粉丝总能精准把握明星出发到站的时间?或许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了这是部分代拍人员获取了明星的行程信息后贩卖给了粉丝,因此才会出现在高铁站、飞机场的出入口会有乌泱泱的粉丝等待明星出场,那么代拍手上的明星行程信息又是从哪里来的?问题恐怕出在了内部。
今年8月9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则关于高铁员工出售明星出行信息的案件。案情提要显示,自2019年起,陈某等五人利用高铁站员工等职务便利,查询及出售演艺明星搭乘高铁的行程信息或者公民身份号码等个人信息。林某等三人通过向上述五人购买明星信息后,加价对外销售。八人违法所得合计56万余元。据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八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或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出售,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八人的行为导致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信息遭受侵害,扰乱个人信息正常的收集、使用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应负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处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判决八人赔偿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赔偿金合计567530元,删除信息并公开道歉。
这一案件颇为典型地揭示了明星的出行信息是怎么流转出去的,林某等三人与陈某等五名高铁员工互相勾结,林某在购买了明星信息后再加价出售给粉丝等群体,在一买一卖的交易中,明星的出行信息完全透明,也无怪乎总会有一群粉丝代拍能精准卡点等待明星团队出行了。
去年,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还对一起倒卖明星航班信息的案件进行了判决,这起案件也与此次案件颇为相似,也是问题出在了内部,两个追星族找到了两个来自不同航空公司的客服,通过他们购买到了明星航班轨迹,这两位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售卖公民信息获利六万余元,最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追星族也因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罪获刑。
抛开这些人贩卖的出行信息是明星这一特殊的职业身份不谈,明星不论知名度是大是小都是公民,都有保护自身隐私的权利,在明星行程上,原本不少明星工作室每月都会提前“剧透”当月明星的工作行程安排,以告知粉丝明星的最新动态,但除明星工作室公开的行程之外,明星个人的出行并不应该成为大众娱乐消费的一部分,公众对明星的高关注度和想要“一亲芳泽”的追星心态让部分人动起了歪脑筋,这也使得近些年来明星因为行程泄露遭遇“私生粉”跟踪、骚扰甚至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屡次发生。此前,王一博所属公司乐华曾声明,再次在王一博的车内发现了跟踪定位器,艺人许凯也曾发声斥责私生粉跟车,时代少年团成员贺峻霖则因个人学校、班级信息被泄露导致有粉丝在学校频频扰乱教学秩序而无法正常在校内上课。
粉丝、代拍能获取如此多精准的明星个人隐私信息,或与“内鬼”里应外合脱不开干系,去年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工作,以斩断“内鬼”上下其手、从中获利的机会。
(综合整理自检察日报、扬子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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