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中国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连舸决定逮捕

本文字数:334

□据中新网报道

记者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刘连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连舸生于1961年5月,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刘连舸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近20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工作近11年。2018年,刘连舸调任中国银行,当年8月起任行长,10月起任副董事长,当时刘连舸成为四大行“一把手”中最年轻的一人。而此后不到一年,2019年7月,刘连舸就出任中国银行董事长。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中国 A08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连舸决定逮捕 2023-10-17 2 2023年10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