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售新车被撞坏
索赔贬值损失获支持
停放在展厅内的全新待售车辆竟被门外冲进来的小车撞了个正着,新车贬值已成必然,是否能得到赔偿?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待售新车被撞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某汽车销售公司车辆贬值损失费及鉴定费。
2022年7月,刘某驾车前往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将车辆停放在新车展厅前时,误将油门当刹车,径直冲破玻璃墙至展厅内,造成两辆待售新车损坏。事发后,双方就损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汽车销售公司一纸诉状将刘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及相关鉴定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受损车辆系待销售的新车,遭受毁损之后其价值必然降低,该贬值损失属于直接损失,并不属于保险公司所辩称的间接损失,且保险公司未在免责条款中进行明确具体的提示,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范围,另外案涉车辆的损失已经过司法鉴定机构评估确定。据此,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故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某汽车销售公司车辆贬值损失费及鉴定费共计6.45万余元。
买样品沙发拒付尾款
法院判决应当支付
近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样品”商品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支持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系从事家居布艺销售的商家,李某于2021年初在张某处购买样品沙发,仅支付部分定金及货款,还剩一万余元的尾款一直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庭审中,李某表示案涉样品沙发存在质量问题,沙发内里的海绵发黄,沙发皮存在破损,因此拒绝支付尾款。
永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已形成事实买卖合同关系,李某主张案涉沙发存在海绵发黄、沙发皮破损等质量问题,应当于货物签收当时或者合理时间内提出。且案涉沙发系样品沙发,李某对此亦是知情的,其更应当以谨慎的态度去确认沙发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但李某在购买沙发时及使用后较长时间内,均未对沙发质量提出异议,无法判断是签收当时即存在问题还是使用过程中产生问题。案涉沙发系李某本人向张某购买,其对案涉沙发的款式、材质、外观均已进行确认,张某也依约提供相应沙发,李某应当支付货款。对张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判处李某还清所欠货款。
女子遭受家暴求助法院
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
近日,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武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诉讼。
原、被告于2018年结婚,生活中常因家庭琐事争吵,2023年7月,被告李某对原告赵某大打出手,致使原告头部受伤、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对原告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原告遭受家庭暴力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向武功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依法提起离婚诉讼。
武功法庭在收到原告申请后,认为申请人赵某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立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并第一时间向被告李某宣读《保护令》,对其给予训诫。为更好地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在实处,法院同步向辖区派出所、妇联、村委会等相关部门通报情况,请求属地部门关心照顾申请人,回应申请人的救助要求,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等。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对被告李某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和劝导,经过法官干警与原、被告的多次沟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原告脱离了家庭暴力阴影,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陈宏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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