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施行后

首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启动

本文字数:496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后的首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在复兴公园启动。记者获悉,此次活动也是《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施行后首次面向公众的现场宣贯,旨在促进公众对《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了解。

今年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由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上海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上海市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市林业总站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将持续到11月26日。

今年野保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依法保‘沪’野生动物  共建和谐生态家园”,希望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保护成效,增加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理解和认识,动员和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中,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在启动仪式上,放映了保护野生动物主题宣传片;主办方向儿童医院赠送了绘本《森林是谁的家》;举行了野保专家委员会受聘仪式,专家随后宣贯了《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并与小记者对话,共同发出野生动物保护倡议。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首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启动 2023-10-30 2 2023年10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