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朱非
本报讯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批准新设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等5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暨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六所法学院校成功获批新设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通知”明确,设站单位要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作为博士后工作的中心环节,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为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配备高水平合作导师。支持设站单位把博士后放到关键科研岗位上锻炼,在承担重要科研任务中成长,推动博士后成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教学科研人员的重要来源。设站单位应为博士后配备思想品德端正、学术水平高、承担重要科研任务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充分发挥合作导师在博士后招收、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据悉,此次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为充分发挥我国博士后制度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结构布局,全面提升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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