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全过程人民民主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大到乡村规划、改革落实。在小区公共事项中,居民们通过行使投票的权利,来充分表达意见。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人民生活节奏的加快,传统的书面投票已不能满足投票需求。为此,市人大代表呼吁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制度助推小区管理阳光化。日前,相关部门对该建议进行了答复。
代表:规范电子投票 助力小区管理
市人大代表龙伟指出,2020年5月,新的《民法典》颁布,当中针对物业服务下的业主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由此可见从法律层面国家对业主权益的重视。但近几年,业主权益得不到满足从而滋生纠纷和矛盾的情况仍旧存在。
“最主要的原因是业主、物业和业委会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龙伟表示,目前小区的公共事项普遍都由业委会或者物业采取“扫楼式”书面投票为主,容易出现投票率低、冒名顶替、篡改结果等现象,受空间和时间的影响也较大,无法保证每个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无法保证书面投票的真实性。
为此,龙伟建议,相关部门应制定和实施相关法规和制度,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制度》等,以此规范电子投票范畴,明确业主在小区管理的公共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采用电子投票的方式。为业主采用电子投票方式提供法理依据。
龙伟建议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公众熟知的第三方投票系统或平台来保障业主电子投票制度的顺利实施。周知的第三方投票系统不仅能提高业主的参与度,其中成熟的模块功能,包括加密技术、安全认证、数据分析等更能保障业主电子投票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公正性。
在龙伟看来,在落实业主电子投票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监督业主电子投票的实施情况和电子投票系统的使用情况,以确保投票过程的公平性、合规性和投票结果的真实性。同时针对电子投票灵活、便捷和公开透明等特点加以宣传,以提高业主对电子投票的认知度,增强业主参与电子投票的信任度和热情感。
“在上海数字化城市发展的当下,借助互联网工具,采用业主电子投票既能满足每个业主对于小区管理的知情权,提高参与度,又能保障投票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真实有效,助力小区管理智能化、阳光化、规范化。”
市房管局:拟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据市房屋管理局介绍,近年来,本市相关部门积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快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着力为业主大会决策小区公共事务提供便利途径,保障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的知情权,推动业主依法守约有序开展自我管理活动。
目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均无业主大会电子投票相关规定,但实践中并不禁止采用电子投票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各区、街镇、住宅小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开发业主电子投票系统,或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发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比如,闵行区马桥镇、长宁区仙霞街道和黄浦区半淞园街道都有小区开展了业主大会电子投票试点工作。
考虑到不同业主群体的投票需求,下一步,市房屋管理局拟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引导业主大会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自行选择采取纸质投票或者电子投票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对相关的公告、送达、回票、计票等程序予以约定。
市民政局: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 开发物业治理应用场景
市民政局表示,民政部门围绕自身职责,主要从理顺居业关系、发挥居委会对业委会指导监督作用等方面,积极配合房管部门规范引导业主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在居委会、业委会关系方面,2017年《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居委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业委会成立和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日常运作的工作制度,居委会应当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其以自治方式规范运作。
为了吸引更多业主参与到社区治理,2021年,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物业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居村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专委会,鼓励有专业背景或经验,并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助推业委会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已有5117个居村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专委会,居委会中相关专委会的设立率达到94.38%。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社区云”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发物业治理相关应用场景,助力业主在线上渠道参与社区治理,扩大居民业主的有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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