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加
近来,据媒体报道,邻居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酿成血案。河南漯河一小区,因小孩晚上10点拍皮球,楼下嫌吵提刀上门就砍,造成一死两伤的惨案,瞬间毁了两个家庭。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古时人们就十分注重邻里关系,甚至有法律明文规定要和邻居和睦相处。
汉代
一棵枣树考验邻里关系
汉代十分注重搞好相互融洽的邻里关系。西汉地节三年(67年)十一月,汉宣帝下诏说:“唯恐羞先帝圣德,故并举贤良方正以亲万姓,历载臻兹,然而俗化阙焉。传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他这是让各郡国将“孝弟、有行义”的人举荐上来,国家予以表彰和重用,就是为了树立起孝行仁义的典范,以倡导影响乡邻之间和睦相处。《春秋左传》中说:“亲仁善邻,国之宝也。”
汉代还要求官员在融洽邻里关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据《汉书·薛宣传》记载:汉成帝时,薛宣任临淮陈留二郡太守时,到了官吏休假日,管理盗贼的曹掾张扶独不肯休假,仍坐在官署办公。薛宣就教导他说:“盖礼贵和,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繇来久。曹虽有公职事,家亦望私恩意。掾宜从众,归对妻子,设酒肴,请邻里,一笑相乐,斯亦可矣。”薛宣的意思是,官吏要在休息日回到家里,与家人团聚,与邻里之间把酒言欢,融洽关系。
《孟子》中说:“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汉代一度出现了邻里之间相互理解、守望相助的融洽局面。据《后汉书·列女传·姜诗妻传》载:广汉郡姜诗与其妻庞氏,侍奉其母至孝,因“母好饮江水”,其妻常常溯流去挑水。有一次因为风大行路艰难,回来晚了些,其母口渴难耐,姜诗一气之下,就将妻子赶走,“妻乃寄止邻舍,昼夜纺绩,市珍羞,使邻母以意自遗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问邻母,邻母具对。姑感惭呼还,恩养愈谨。”
这个记载是说,姜诗妻被丈夫赶走后,暂住到邻居家,昼夜纺织,卖钱买了好吃的,让邻居送给婆婆吃,婆婆十分感动。后在邻居的帮助下,夫妻二人破镜重圆。为了感谢邻居,这对夫妻有了美食,“呼邻母共之。”可见他们邻居之间多么和睦!
西汉时期,出现了一个更为感人的邻里关系融洽故事。据《汉书·王吉传》记载:“始吉少时学问,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东家闻而欲伐其树,邻里共止之,因固请吉令还妇。里中为之语曰:‘东家有树,王阳妇去。东家枣完,去妇复还。’”
这个记载是说,王吉认为其妻摘取邻居家的枣,让自己食用,玷污了自己的清白,所以赶走妻子。而邻居则认为这都是因他家的枣树引起的,所以要砍掉这棵枣树。最后在众乡邻的共同劝说下,王吉接回妻子,邻居不再砍掉枣树。邻里之间关系因此更加融洽了,常常相互聚会,互相帮助,两家的日子越过越好。
宋代
法律规定邻里和睦相处
到了宋代,乡村社会的地缘认同和邻里互助的观念不断增强。
经历了五代的混乱局面,宋朝对乡里建设十分关注,制定法规,颁布诏令,重新规范乡村基层组织,在乡里专门设立了耆老,负责缉盗、教化,耆老通常是乡里德高望重的长者,为构建良好的邻里关系打下了基础。
宋代还明文规定乡里人们要和睦相处,其法律文书《明公书判清明集?乡里》中说:“大凡乡曲邻里,务要和睦。才自和睦,则有无可以相通,缓急可以相助,疾病可以相扶持,彼此皆受其利。”
宋时乡里的社会舆论被称为乡评,宋神宗时进士、朝奉郎刘跂在其《学易集》中记载:任之奇“从姊婿及甥婿困窭,皆以孥来寓,为之绝甘分少。至其病,护视之,且死,办后事。常质衣周贫,乡评许其好施。”是说任之奇对前来投靠的贫困亲戚,照顾倍加,获得乡评盛赞。乡评无疑对村风民风的好转,促进邻里和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宋代邻里之间,相互帮助,扶危济困,共渡难关,一时成为风尚。一些官员、士大夫更是纷纷置义田、办义学,施予乡里,里人德之。著名的文学家、名吏范仲淹就在自己的老家购置义田,开办义学,帮助亲朋好友渡过难关。据《宋稗类钞》载:尚书杨玢致仕归家,旧居多为邻人侵占,子弟想把这些乡亲起诉到县衙,杨玢不但没有这么做,反而给子弟们写了四句诗表达自己的想法:“四邻侵我我从伊,毕竟须思未有时。试上含元殿基望,秋风秋草正离离。”这事就此罢了。所以北宋诗人林逋在《省心录》中说:“内睦者家道昌,外睦者人事济。”
在《宋稗类钞》还记载了一位更为难能可贵的文人,他叫罗可,是沙阳硕儒,性度宽宏,词学瞻丽。本来经过乡荐可以做官的,最后礼部没有通过,便返乡过起了恬淡舒适的田园生活,乡人都他称为老师。“有窃刈其园中蔬者,可适见,因蹑足伏草间避之,以俟其去。又有攘杀其鸡者,可乃携壶就之,其人惭悚伏罪。可执其手曰,‘与子幸同闾里,不能烹鸡以待子,我诚自愧’。乃设席呼其妻孥环坐,尽醉而归。终不以语人。”可知,有人到罗可菜园里偷割点小菜,他看见了竟躲起来;有人私下偷宰了他养的土鸡,非但不责怪,反而全家设席与那人一起共享土鸡肉,一醉方休,且不把此事告诉别人。罗可真正做到了以宽容之心待邻居,赢得了邻居们的普遍敬重。
曾任福建泉州、福州知府的真德秀在《劝欢诗》中就写道:“千金难买是乡邻,恩意相欢即是亲。年若少时宜敬老,家才足后合怜贫。”
明代
退休宰相帮助邻居致富
明代同样重视引导邻里和睦相处,“劝民向善、和息无讼”。明初,太祖朱元璋即颁行以规劝内容为主的《教民榜文》,其中规定了里甲、里老人初审制度:“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否则“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回里甲老人处断。”显然,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的鸡毛蒜皮小事,解决在村里,不去激化矛盾,自然就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
明代著名廉吏海瑞曾说过:“词讼繁多,大抵皆因民俗日薄人心不古,惟己是私,见利则竞。而又伦理不淳,弟不逊兄,侄不逊叔,小有蒂芥,不能相事,则执为终身之憾,而媒孽讦告不止。不知讲信修睦,不能推己及人,此讼所以日繁而莫可止也。”
不仅如此,明代人们已经把邻里关系的处理当作一种道德规范,成为人们获得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可的一个重要途径。
明代的高官权贵和邻居打交道,十分谦虚谨慎、友善和睦。明礼部尚书杨翥与邻居相处就有他的一套,据明王琦《寓圃杂记》载:“杨先生翥为修撰,居京师。邻家有失鸡者,指其姓而骂,家人以告。先生曰:‘坊市中不独我一家姓杨。’又一邻,居其隘,雨至必从先生家出水,甚受其污湿之患。家人复告,先生解之曰:‘晴干日多,雨落日少。’其德量类此。”久之,杨翥的宽容忍让感动了邻里,纷纷到他家道歉。有一年有贼人密谋欲抢劫杨家财产,邻居听说后主动帮助守夜防贼,使杨家免受劫难。
据《明代人物轶事》记载: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素有政务宽大,世称长者的宰相申时行退休回乡下老家定居,因需要扩修府第,想把周围邻居的房屋买下。邻居大都搬迁了,只有一个做梳篦买卖的小工匠坚决不愿出售他的两间旧房子,申府的扩建计划因此而受阻。
申时行没有动用其他任何手段,而是叫家人去小工匠家买来几把梳子,放在自己身边。每当家里来客人拜访时,他便拿出梳子一边梳理头发,一边对客人称道这梳子的好处。果然,下面的官绅士人,纷纷效法,都去买小工匠的梳子,小工匠的生意日渐红火。
两年后,小工匠开始感觉着自己的房子偏僻、破旧又狭窄,和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不相称。于是,亲自登门,把房子卖给了申府,另建新居。申时行的境界确非一般,他助邻居致富促其搬家的做法,堪称邻居和睦相处的典范,因而赢得了乡里乡亲的尊重与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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