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随着天气转冷,大风、大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将给道路交通带来不利影响,每天早早踏上上学路的学生们也要格外注意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无小事,落实细节关乎生命,无论采取何种出行方式,请务必守法文明出行,防患于未然。
“一盔一带”非虚谈
关键时刻能保命
今年5月3日20时许,华夏西路近沪南路发生一起车辆侧翻的交通事故。一白色小客车在靠近路口处向右变道,与该车道内正常行驶的一辆黄色小客车碰撞,导致黄色小客车侧翻。不幸的是,黄色小客车车内一幼童在事发时由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家长抱在怀中,在车辆侧翻过程中被巨大的离心力甩出车外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车内系好了安全带的驾驶员与副驾位乘客均未受伤。
儿童乘车应当怎么坐是不少家长忽视的问题。《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不得“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该起事故中,家长抱着孩子坐在前排,无疑加重了事故的后果。相关研究表明,当车辆以50公里/小时的速度发生碰撞时,12公斤的孩子会变成上百公斤的重物,大人根本就抱不住,更护不住!
停车务必拉手刹
注意防范“开门杀”
送学高峰时段,学校附近的临时泊位、即停即走的车辆停靠点车辆往来络绎不绝。家长们在规范停车、注意避让行人的同时,也要完整地做好停车“动作”,视情挂停车挡或空挡,并拉好手刹。高峰时段学校附近人流、车流较大,路况复杂,家长在停车后又往往要帮助或叮嘱孩子穿好衣服、背好书包,一旦发生误踩油门或溜车等失误,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无论开车还是骑行,家长和学生还要格外注意防范“开门杀”。今年4月18日8时许,静安区余姚路某小学门口,一骑自行车上学的小学生就撞上了路边突然打开的车门,造成该学生右手手臂轻微挫伤。前不久,天津也发生一起母女骑电动自行车上学途中,遭遇“开门杀”后,女儿被途经的公交车碾压死亡的惨剧。
作为驾乘方,下车时用离车门远的那只手去开车门,也就是左驾用右手开门,右驾用左手开门。当换成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时,人的上半身会自然而然转动,仔细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完全打开车门。作为骑行方,在骑行时需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严禁在骑行过程中做出双手脱离车把、东张西望、佩戴耳机听音乐等危险行为,同时在经过路边有停靠车辆的情况下需减慢速度确保安全通过。
骑车、驾车需谨慎
法定年龄要遵守
今年8月8日22时许,一名14岁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金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金海路龚华路路口时,闯红灯左转弯,与一辆由西向东直行的机动车相撞,造成该少年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一定要担负好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让孩子在达到法定年龄之后再驾驶相应的交通工具上路,并反复叮嘱不要违反交通法规。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