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顾家奇
本报讯 为赶绿灯最后几秒,司机左转时不仅没有按照车辆引导线行驶,还超速通过路口,最终酿成了一人死亡的悲剧。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冯某提起公诉。
今年2月,龚某在某路口信号灯绿灯时,由南向北步行通过人行横道。此时冯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该路口南北方向信号灯绿灯状态下左拐。
绿灯时间所剩无几,加上马路宽阔,如果正常速度行驶可能会和绿灯亮起的另一侧来车合流,为了抢时间,冯某左拐不仅超速,还“大弯小转”,未按照地上的引导线行驶。
因为行车匆忙,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冯某既没有减速观察,也没有停车让行,最终和正在步行通过“斑马线”的龚某发生碰撞,导致龚某倒地受伤。事发后,冯某第一时间拨打110、120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遗憾的是,被害人龚某经送医救治无效,于当日死亡。
公安机关认定,龚某无导致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违法过错行为。冯某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行人先行,且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行驶速度超过法定的最高时速,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终认定,冯某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收到了被害人家属寄来的情况说明,其中提到被害人的母亲已有90高龄,如今女儿遭逢意外,给老人赡养带来了许多问题。为此,承办检察官及时将线索移交第六检察部,同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短时间内为老人完成申请司法救助案件的审理、资金拨付等程序,及时发放救助金,缓解老人赡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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