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主持 陈宏光
本期嘉宾
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潘轶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 李晓茂
主持人:
近日,四川崇州一女童被狗咬伤之后,家人通过筹款平台发起筹款。短短的5小时18分时间里,就有8.7万名爱心网友捐款200余万元,但质疑声也随之而起。
随后,筹款平台发布退款说明称:经与发起人沟通,平台将对未使用的所有善款全额原路退回。
从“众筹治病”模式诞生之日起,就一直伴随着各种质疑……
“众筹治病”不适用《慈善法》
和晓科:发起和参与“众筹治病”,看起来是一种慈善行为,但又不受我国《慈善法》的调整。我国现行的《慈善法》将“慈善活动”定义为一种“公益活动”,慈善募捐也已经成为一个法律概念,并有着一套明确的规范体系,有着严格限定的募捐主体要求:
“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也就是说,个人是不能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慈善募捐的。
而现在提供“众筹治病”的互联网平台,本身并不是慈善组织,而是各种形式的公司,且普遍要从中收取费用。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众筹治病”发起门槛较低,虽然也要求提供身份证件、医疗证明等材料,但平台对这些材料主要是进行形式上的审核。
至于求助者的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往往也不会要求申报。
不可否认,这样的“众筹治病”确实能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但是否有人从中浑水摸鱼甚至弄虚作假,这就不好说了。
本质是利用网络寻求赠与
李晓茂:对于个人通过网络“众筹治病”,从法律角度看并不属于《慈善法》调整的范围,本质上是个人利用网络寻求别人的赠与,受到《民法典》的调整。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该法,“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显然,如果受赠人只是隐瞒自己的经济情况,所获得的赠与并不符合撤销条件。
当然,既然“众筹治病”适用《民法典》,那么就同样适用该法的一般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赠与人可以主张重大误解或者受赠人存在欺诈,至于这种主张是否成立,是否能就此撤销赠与,那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慈善法》修订可能加入相关内容
潘轶: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开展的各种“众筹”模式,本身都带有一定创新和探索的意味,总体上应该是给予肯定的。而且在民事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众筹治病”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更重要的是如何规范和完善这一模式。
2018年10月,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水滴筹、轻松筹和爱心筹等几家众筹平台企业联合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和《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
近日,经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次审议后的《慈善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在附则中规定:个人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承担信息查验义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求助有别于慈善,如果是为了不特定人的利益筹款,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围。“修正草案”将个人求助放在“附则”部分,主要考虑到《慈善法》的调整范围是公益活动,个人求助无法纳入《慈善法》调整。
无论是否纳入《慈善法》调整,“众筹治病”规范发展的前提是厘清发起者、平台和捐助者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众筹治病”这一模式健康、长久地发展。
■链接
慈善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个人求助”有望纳入附则
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经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次审议后的《慈善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修正草案”的附则,个人求助行为和提供个人求助的平台纳入慈善法规范,并授权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
在权威专家看来,这是立法对现实情形的尊重,也是对基于恻隐之心救急难、帮助特定受益人的慈善行为的认可。
在“修正草案”的背后,是个人求助平台发展的数年实践:
2014年9月,轻松筹上线;2015年底,爱心筹上线;2016年7月,水滴筹上线;2019年6月,悟空筹上线;2019年12月,“360大病救助”上线……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个人求助平台写入“修正草案”只是第一步,在“修正草案”中仅作为附则内容出现的规定如何细化落实,让这个行业真正得到规范与健康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22年10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机构发布的《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平台研究报告(2022)》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9月至2021年底,累计超过500万人次大病患者通过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求助信息,超过20亿人次通过包括水滴筹在内的大病求助平台捐赠资金,筹款规模超过800亿元。
来自水滴筹的数据显示,在水滴筹,每53秒就有一个家庭发起筹款,每秒钟就有九人进行网络捐助。截至今年6月底,水滴筹帮助全国超295万名经济困难大病患者发起求助,筹得医疗救助金累计超601亿元,有效减轻了患者及其家庭经济负担;超过4.39亿网民通过水滴筹平台参与爱心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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