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这部征求意见稿中,对于食品药品消费领域的“知假买假”、连续购买、标签瑕疵以及小作坊食品“退一赔十”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问题作出了规定。对于近年来争议较大的“知假买假”索赔问题,并未一概排除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而是确立了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的原则。
对于“知假买假”的索赔,该新规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定分止争的指引作用。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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