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王晓阳
本报讯“联席会议为各部门都提供了一个平台,有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信息及时互通、形成合力,共同画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记者昨日获悉,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加强虹口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签约仪式暨2023年第一次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虹口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及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8家部门单位参加会议并共同签署《实施细则》。
据悉,《实施细则》明确了监护监督线索移送、监护监督评估启动及确立评估小组等具体程序规定,囊括线索审核、联席会议、正式评估和分级处理等多个环节的内容,充分保障监护监督制度的落实落细。
联席会议上,各方还就是否对一起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案件及一起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导致严重违法的案件开展监护监督评估,充分讨论了案件的基本事实、进展情况、未成年人目前状态、心理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最终一致同意对两起案件开展监护监督评估。
与会人员表示,今后也将继续加强沟通联系,在发现有关需要监护监督的线索时第一时间移送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未检检察官表示,监护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保护人,如发生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等情况,此时须由公权力介入监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如果存在监护侵害或监护不当情形的,可以通过撤销监护权、变更抚养权等诉讼手段实现由真正合适的监护人照顾未成年人。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