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陶世奇
本报讯 随着春节临近,违法兜售、存储烟花爆竹等行为“重出江湖”,明知此事违法,却依然有人“铤而走险”,妄图借机大捞一笔。近日,浦东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案,查获烟花爆竹1000余箱。
11月28日晚,浦东公安分局民乐城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会同分局惠南公安处在辖区一私宅内抓获一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嫌疑人奚某某,并在其住处查获烟花爆竹60余箱。据奚某某交代,其供货商是本市的一名私人老板。沿着这条线索,警方很快便将目标锁定在家住宝山的廖某某身上,并立即上门核查。
“警察同志,我真的没有卖过这种东西。”面对民警的询问,廖某某显得一脸无辜。经过一番搜寻后,民警确未在其住处发现烟花爆竹。
就在案情一度陷入瓶颈时,廖某某手机中的两条深夜运往外区的货车订单,让经验丰富的民警眼前一亮。结合订单收货人信息,民警推断廖某某应该还有同伙。经过进一步调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29日晚,民警成功找到了陈某某。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陈某某终于交代了其与廖某某共同参与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并带民警前往存放烟花爆竹的一栋民宅内。大门洞开后,民警被眼前的一幕给震惊了,整整4个房间,全都堆满各式烟花爆竹。经过清点,共计1000余箱。
得知事情败露,廖某某不得不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据廖某某交代,其见春节将至,在明知不能私自兜售、存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与陈某某在外省购买了18万余元、1000余箱烟花爆竹,找人开货车偷偷送回上海。由于货量实在太大,又在外区某村租了一栋民宅,作为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某、陈某某、奚某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浦东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获的1000余箱烟花爆竹已移交消防部门妥善处置,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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