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花费近1万元,带着家人朋友一行从某旅行社预定了今年“五一”当天的迪士尼一日游套餐,前往时却发现套餐内所含的早享卡和快速通行票都未落实,由此与旅行社产生退费纠纷。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杨女士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认定旅行社行为属于违约,酌定被告旅行社退还原告4000元。
据杨女士自述,今年3月29日,自己通过某平台添加了被告导游莉某某微信,通过微信聊天,自己家人与朋友一行5人,向该旅行社预定了5月1日迪士尼一日游套餐三门票,其中包含入园门票+早享卡提前入园+导览+5-7个快速通行+迪士尼“早鸟票”。
根据被告旅行社提供的“华东高品质自由行计划确认函”载明,行程中包括迪士尼推荐翱翔飞越地平线、七个小矮人矿山车、加勒比海盗、雷鸣山漂流、旋转疯蜜罐、小飞侠天空奇遇、创极速光轮、米奇大街、梦幻童话城堡、直至晚上看烟花表演结束行程。
同时,杨女士还预定了4月30日-5月1日酒店住宿(包含酒店往返迪士尼免费接送),为此杨女士共花费9600元。
杨女士称,4月30日,导游曹某某添加了自己微信,通知次日6时30分迪士尼门口集合,并自行前往。可是到5月1日出行当天,杨女士一行在排队等候时发现旅行社未购买早享卡,与导游见面后又被告知旅行社未购买快速通行票。
“后来我们被导游带到一个游玩项目门口,让我们自行排队游玩,之后就再也未见到导游。”杨女士称,套票中注明一导览最多带10人,服务时间7-9小时,导游安排游玩项目,但当日旅行社未履行早享卡、快速通行、导览服务、往返酒店接送项目。
此后,杨女士多次与旅行社负责人沟通未履行项目退款事项,旅行社相关负责人以各种理由要求原告承担未履行项目一半以上责任,口头表达只愿退款3000元。杨女士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
被告旅行社未作答辩,亦未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依法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在合同订立后,对于合同的履行均应恪守,即原告向被告支付相关费用,被告向原告提供相关服务。然而在原告向被告支付费用后,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向原告全面提供服务,致原告未能体验上海迪士尼乐园带来的乐趣,反而产生了负面的情绪。被告的行为显属违约,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原告退还部分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及本案的实际情况,酌定由被告向原告退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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