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非常阅读

如何解决婚姻生活中的法律纠纷

本文字数:1517

目录

序言

部分  案例编

1.未婚同居“分手费”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自然之债无强制执行力

2.恋爱期间赠与财物,“分手”后能否请求返还?

——赠与合同的撤销

3.婚前共同购买的婚房,分手后如何进行分割?

——婚前共同财产的分割

4.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为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共同财产的认定

5.一方索要“天价彩礼”,另一方应该怎么办?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6.已经给付的彩礼能否请求返还?

——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

7.“夫妻忠诚协议”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道德允诺难以强制执行

8.违反“婚约”不“迎娶”,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人身性婚约无强制执行力

9.同居没领证,婚姻关系成立吗?

——婚姻的形式要件

10.受胁迫而结婚,可以采取何种法律保护措施?

——胁迫婚姻可撤销

11.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这种婚姻还有效?

——欺诈婚姻可撤销

12.未到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是否一概无效?

——未达婚龄结婚的效力

(略)

《民法典与日常生活·婚姻篇》

王康  主编  李恒  副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编辑推荐】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更好地理解婚姻法,才能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本书在《民法典》婚姻篇的相关规定基础上,精选了75个真实案例和10个热点问题,对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比如天价彩礼、婚前隐疾、冷暴力、虚拟结婚、离婚纠纷、离婚“冷静期”制度、“假离婚”协议等。

【内容简介】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婚姻、家庭都应是爱和责任。迄今为止,婚姻、家庭都是作为一个伦理共同体而存在的。所以,家事法领域应以家庭和平理念为导向,以夫妻互爱、育幼尊老为目标。遗憾的是,当前社会发展阶段,家事争议日益增多,法律必须更多地介入私生活领域。本书分为案例编、热点编两部分,聚焦婚姻关系的缔结和终止制度,即“婚姻城堡”的进门和出口——结婚、离婚。通过对一系列典型案例的梳理,展示了有关结婚、离婚的社会热点话题。

【作者简介】

王康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民法方法与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博士。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会长等学术职务,并为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主要从事民法、生命伦理法、医事法研究。

李恒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担任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秘书长等学术职务。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卫生健康法学。

【精彩书摘】

配偶出轨,可否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离婚损害赔偿

老钱是一名大学教授,妻子小何是高校行政人员。老钱私生活不检点,经常拈花惹草。2020年,老钱见学生杨同学面容姣好、活泼可爱,便起了色心,向杨同学发送暧昧消息。杨同学没有经受住诱惑,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此后两人如影随形,经常一起出入酒店。妻子小何发现后大怒,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老钱净身出户。

实践中常常出现当事人以配偶出轨为由,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情形。所谓“净身出户”,也就是要求当事人不得分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一方不分财产的情形仅限于上述两种,出轨并没有列入其中。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仅因出轨被判决净身出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要达到让出轨方净身出户的目的,可以通过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净身出户条款或调解离婚来实现。

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过错方无法得到任何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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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非常阅读 B02如何解决婚姻生活中的法律纠纷 2023-12-13 2 2023年12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