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律师服务

劳务派遣用工 工伤责任谁担

本文字数:532

我哥哥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派遣至实际用工的公司工作。

最近,他在工作中受伤,但是对于工伤责任谁担的问题,两家公司之间在互相“踢皮球”,都不愿主动担责。

实际用工的公司说,我哥哥属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担责。

而劳务派遣公司则说,我哥哥受伤是由于实际用工公司的车间管理出现差错导致的,应当由实际用工公司担责。

我哥哥的工伤责任究竟应当由谁承担?

【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而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为用工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而在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明确相关责任的承担。对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因此,你哥哥作为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要求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2劳务派遣用工 工伤责任谁担 2024-01-26 2 2024年01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