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律师服务

借款约定“砍头息”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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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年向别人借款时对方说必须按“砍头息”的方式操作,我实际拿到的钱已经扣除了全部利息。请问这样的约定是否合法有效?

  【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砍头息”的约定是不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出借人提供借款时,如果将部分甚至全部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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