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2024上海两会特别报道

法治如何更好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代表委员聚焦深层次问题破解,积极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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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翊樑代表(左) 记者 王湧 摄

□  记者  夏天  陈颖婷  胡蝶飞  季张颖

1月27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上海市市长龚正与记者见面并答记者问。龚正说,去年11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了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大突破指明了前进方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年来,上海与苏、浙、皖共拉长板、相互赋能,推动一体化发展持续走深走实。

如何更好贯彻落实总书记对长三角提出的最新要求与部署?法治如何更好促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今年上海“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聚焦“长三角”建言献策。

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钱翊樑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检查;针对司法实践中适法不协调等问题,竺越委员建议探索上海“飞地”司法协作;聚焦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如何协同保护,汤东英等委员们对此建议探索建立具有统一准入制度、服务标准、监管规则的市场化调解体系,健全多元化解纷机制,完善诉源治理。

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建议市人大开展专项检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带头落实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代表钱翊樑认为,上海应当坚决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此,他提出议案,建议人大常委会在本市开展对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检查。他建议重点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等四个方面开展检查。

比如,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钱翊樑建议对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等环节进行检查,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

在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他建议就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等内容进行检查,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要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加大减税力度,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可以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

钱翊樑强调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民营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钱翊樑表示,还要关注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以及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健全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机制等内容。

物价鉴定不匹配、社区矫正执行断层?

建议探索上海“飞地”司法协作

“飞地”,是地域版图上较为特殊的一个概念,当前,上海在安徽宣城、江苏大丰等地有多块“飞地”,在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这些作为长三角地区特殊关系表现形式的“飞地”,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我长期在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90年代初,就分管‘飞地’其中一个农场刑事案件的审理。实践中,长三角地区司法机关在跨域立案、跨域执行等方面虽然都已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我发现,其中还是会有一些政策不匹配的堵点在里面。”

今年两会上,市政协委员竺越在接受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谈到了这一问题。“实践中,在上海‘飞地’发生的刑事案件,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均为沪驻当地单位或在沪单位,但价格认定还是交由当地完成的。”

竺越谈道,其中就有个现实存在的问题:价格认定标准不同,“侵财类犯罪,价格认定结果是定罪量刑的重要标准,而两地不同的价格认定标准导致对同一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不一致,进而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引发适法不协调的问题。”

竺越告诉记者,自己办理过一起盗窃铜材案件,上海的鉴定标准和安徽的鉴定标准相较,当中差价约达到了30%,而对侵财类案件的定罪量刑,具体的犯罪数额至关重要,“像这一案件,如果采用上海标准,则认定价格高,不利于被告人;如采用安徽标准,则认定价格低,会有利于被告人。”

除了价格认定标准的问题,竺越还关注到,社区矫正“执行难”的困境也同样存在。“也是在我们去年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最终是判了被告人缓刑,这种非监禁刑按照规定是由社区监管,但因为与之配套的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尚未在‘飞地’建立,由此导致对像这类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飞地’无法实现社区矫正。”竺越告诉记者,如今实践中往往只能交由沪驻当地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这些上海“飞地”司法协作中的盲区,竺越建议,上海市、当地司法机关及价格认定机构应协调,兼顾依法与效率,确定一套价格认定标准。另外竺越也建议,在上海“飞地”设置对应的社区矫正机构,或与“飞地”毗邻地区司法机关沟通协作,确定由当地代为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更为合适。

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如何协同保护?委员建议构建跨区域市场化调解体系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作为平台型经济企业总部的集聚地,涉知识产权、网络平台类型化纠纷呈井喷趋势,司法领域“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如何更好实现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在长三角地区探索建立具有统一准入制度、服务标准、监管规则的市场化调解体系,健全多元化解纷机制,完善诉源治理,十分必要。”今年的上海“两会”上,汤东英、赵允、章伟民等18名政协委员联名递交提案,建议要构建市场化调解体系,促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委员们调研认为,当前,长三角地区市场化调解组织缺乏明确的市场准入机制和具体政策支持。同时,长三角地区的市场化调解组织在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建设、服务和收费标准、评价机制、行业自治等方面也尚无制度和执行层面的统筹。“在当事人自行委托意识和意愿尚未达到一定水平的现状下,法院委派、委托是市场化调解组织的主要案件来源。但是,法院在诉调对接方面倾向于传统的非市场化运作的调解组织。同时,在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上,现有的市场化调解与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之间尚缺乏跨区域的衔接安排。”

为此,汤东英等委员们建议,出台关于市场化调解组织或市场化调解服务的统一准入和监管制度,给予鼓励性政策支持。重点可围绕新设市场化调解组织的申请条件和登记形式、现有调解组织引入市场化有偿调解的变更手续进行磋商,制定明确的监管规则。

此外,委员们还建议,长三角地区就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市场化调解服务和收费标准、市场化调解的评价机制和行业自治等形成系统化、制度性方案。同时,“建议在长三角地区推动案源导入和调解结果跨区域互认机制,即不同省市间的法院、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市场化调解组织的特长和案件饱和度,跨区域无差别的进行案源的导入和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减少区域间调解案件流转和司法确认程序的障碍。”提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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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2024上海两会特别报道 A02法治如何更好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024-01-29 2 2024年01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