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近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提出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全面提升、助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创新拓展、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持续优化、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能级持续跃升等四方面、15条支持内容。
其中提出,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对获评国际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奖”等国家及本市奖项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分档奖励。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力度。对通过质押知识产权获得贷款的,按实际利息支出的50%给予支持,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100万元。对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按实际保费支出50%的比例给予支持,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20万元。
《若干政策》明确实施知识产权重点服务机制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优先纳入专利快速审查、重点保护名录等名单管理,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方位服务。
为鼓励创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经评定同意设立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评估,综合考察预定目标实现情况等,按其实际支出50%的比例,可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助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创新拓展。对按高价值专利且自主实施,形成较大行业影响力、达到相当产业规模的企业,经评定,可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支持设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按其运行绩效,经评定,可每年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
《若干政策》支持通过专利信息高水平利用,加快解决“卡脖子”问题,对符合临港新片区前沿产业方向的知识产权评议及专利导航项目,经评定,按实际支出成本5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项资助不超过40万元。
本市还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持续优化,《若干政策》明确助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对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且应对成功的单位,经评定给予一定支持,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的单位,经评定给予一定支持。对开展国内知识产权维权并应对成功的单位,按实际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鉴定费检索评价费等合理费用,实际成本50%的比例给予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同时,本市支持实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鼓励知识产权调解机构落地临港新片区,对依法调解涉及临港新片区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并成功结案的,按结案数量给予支持,同单位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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