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黄迪
市民高先生前往篮球场打球,并随手将物品放置在篮球场边缘,却引来见财起意的杨某某盗走其手机。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杨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2年7月27日晚23时,市民高先生向警方报案称:当日傍晚,其在某篮球场打球时,将自己的手机放置在球场西侧空地的背包上,然而等其打完球却发现背包上的手机不见了。接报后,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通过图像侦查等方式,发现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到案。
“我看到有一部手机在篮球场铁丝网旁边的地上,就趁别人不注意,在网外用手伸进去偷了手机。”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交代。本案中,被告人杨某某主动承认自己曾多次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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